Santa Cruz部分警員試戴隨身攝像頭一個月

Santa Cruz警察局今天宣佈,它將對部分警員進行為期一個月隨身攝像頭試用。

「我們很高興終於能在本局實施這項隨身攝像頭專案,」副局長Rick Martinez說。

Santa Cruz警方女發言人Joyce Blaschke說,這一專案週五開始實施,11名警員將自願佩戴攝像頭一個月。

這些警員在巡邏過程中遭遇某些事件時可以啟動攝像頭。執勤警員所拍攝視頻遵守警方車載攝像頭相同的規則和規定。警方說,如果一段視頻被視為證據,那麼它就不能被公佈。

據警方稱,如果這一試用專案被認為是成功的,那麼為整個部門配備攝像頭的費用將達到39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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