灣區雇主有義務向員工提供通勤福利

空氣污染監管機構提醒數千灣區雇主,他們必須向採用麵包車拼車、搭乘巴士或列車以及騎自行車等交通方式上班的員工提供通勤福利,若未遵守這一規定,則將面臨被罰款的處罰。

根據這一在去年永久化的2014年規則,擁有50名或以上全職員工的雇主必須向員工提供福利,鼓勵他們採用有助於減少交通擁堵和空氣污染的交通方式通勤。

Bay Area Air Quality Management District官員週二說,該管理區估計應當遵守這一規則的雇主約有8000名,但在該區登記並證明自己已提供福利的雇主只有約4200名。

「如果自己的行為得到雇主的鼓勵和推動,那麼員工改變他們通勤方式的可能性更高,」該管理區執行官Jack Broadbent說。

據該管理區和Metropolitan Transportation Commission,這一福利可以讓員工一年節省幾百元,同時也可以降低雇主繳納的工資稅。

管理區發言人Tom Flannigan說,持續不遵守這一規則會導致違規公司被傳訊和罰款。

「我們的首選方案是與公司合作,讓他們遵守,」他說。「但是公司在某種程度上會因違規被傳訊,就像造成污染的企業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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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這一規則,雇主有四種方式提供福利。第一種,雇主可允許員工從應納稅收入中扣除最高每月255元公共交通或麵包車拼車費用;第二種,向員工發放每個月最高75元補貼,用於支付公共交通或/和麵包車拼車費用;第三種,雇主可為員工提供免費或有補貼公共汽車或班車服務,就像Google為員工提供的巴士服務;第四種,雇主還可以自行設計方案,只要能達到上述三種方式同樣效果即可。

該管理區通勤者福利規則效仿了San Francisco、Berkeley和Richmond所制定的通勤者福利條例。

該管理區實施這一通勤者福利規則時是作為一個三年期試行專案啟動的。不過,加州立法者在2016年通過一項法律,允許永久化這一規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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