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科技嶺域發展迅速,不論在創業或就業上都存在高度的需求,
【計畫背景、目的】
依據行政院「重點人才整體培育及運用規劃方案」內之「重點人才整體培育及運用規劃策略及重點工 作」辦理
提供海外台裔青年回台進行短期研究或實習,進而建立其與台灣產官學界交流並貢獻所學之誘因
俾使海外台裔青年返國學習與服務,藉機與國內人士交流,認識台灣,進而了解台灣,並於適時機會
為台灣在國際上發聲
【國外生申請資格】
須為台裔
年齡須為 18~30 歲[1987 年 1 月 1 日(含)~1999 年 12 月 31 日(含)出生者]
須未曾於台灣接受國民小學後之正式教育(包括台北美國學校或其他外國僑民學校)
須至少已於國外完成大學二年級以上之課程
需未曾於台灣任職全職工作(不含實習)
須能以英語、國語或台語其中一種語言溝通(報名時須填寫語言能力程度,可上傳相關證明文件)
不限制具學生資格,但若非學生且具中華民國國籍者,可能有兵役問題
往年曾返國參與候鳥計畫實習者,亦得再次報名,但實習單位將以未參與過之學員為優先考量
【國內生申請資格】
年齡須為 18~30 歲[1987 年 1 月 1 日(含)~ 1999 年 12 月 31 日(含)出生者]
須曾參與過 2012~2016 年科技部(前國科會)大專學生專題研究計畫
須具備流利之英語能力,尤以說及寫方面,必須附上英文語言能力證明[通過全民英語能力分級檢定
(GEPT)中高級初試、國際英語測試(IELTS)6.0 級(含)以上、IBT 網路托福 79(含)以上、TOEIC
多益測驗 750 (含)以上]
往年曾參與候鳥計畫實習者,亦得再次報名,但實習單位將以未參與過之學員為優先考量
【實習期間】
團體活動: 106 年 7 月 22 日~25 日(可選擇是否參與)
實習活動: 106年6月1日~9月15日(可選擇4周至7周之實習週期)
實習期間如經實習單位同意,實習生得以提前開始或延長,該段提前或延長之期間將不發放生活補助
金。有關申請提前開始或延長實習之事項,請學員自行主動與實習單位聯繫討論其實習內容及時間之 細節
【台灣探索團體活動】
簡稱團體活動,幫助學員由多面向來認識台灣,如:規劃課堂座、產業參訪、參訪台灣景點等,實地接 觸家鄉史地文化、風土民情。
【實習名額】
全體學員:200~280 名,含國內學員 3~20 名。
【實習種類】
個人實習(僅提供國外生):將於台灣之政府機關、學術研究機構、民營企業及非營利機構實習
專案議題(國內生、國外生):由四至八 (每四人含一位國內生)人組成,針對現今或未來之科技發展、
台灣之國際參與或其他相關主題做議題研究
【生活補助金】
實習生活補助金:實習單位依相關規定發給每位實習生每日新台幣六百元
國外實習生交通機票補助費:實習單位依相關規定發給每位國外實習生新台幣壹萬元之交通機票補助
費,實習期間之食宿費用由實習生自理
團體活動期間不發放生活補助金,若提前離開團體活動回單位實習亦同
【住宿】
實習期間之住宿,學員應自行安排,且學員必須自付住宿費用及其他依規定應繳交之費用(如:電費、網 路費等),並遵守住宿單位之規定,若實習單位可協助安排亦同。
【簽證】
若以免簽證方式入境之停留期間足敷此次來臺所需,請優先選擇以免簽方式來臺,惟期滿不得要求在 臺延期或改辦其他事由簽證。免簽證停留期限之相關規定,請自行洽所屬中華民國各地駐外館處
「電子簽證」(eVisa) 係網路申請、刷卡付費及領件(如符合申請資格)之一站式便捷簽證申辦服務,效 期一律為三個月,單次入境最長停留期限為 30 天且不可延期(原應政府機關受邀來臺適用落地簽證之 措施已由電子簽證取代之)
針對未持有中華民國護照入境之學員,科技部將發函錄取參加名單請外交部協助給予效期 3 個月、單 次入境,停留 90 天之停留簽證。學員自行洽所屬中華民國各地駐外館處申請,並註記「科技部 2017 科技台灣探索(候鳥計畫)學員」,經外館處或相關單位核可後方可取得簽證,預計 5 月開放申請
相關詳細規定請自行上外交部領事事務局(http://www.boca.gov.tw/)查詢
【 報名方式】
時間:106年2月13日~3月10日
採線上報名,報名所需之文件資料,應製作成電子檔案上傳報名系統,線上報名時,若需協助,請與
居住地附近之中華民國各地駐外館處聯繫
學員得由各實習機會之工作內容,選填三個志願,學員若有三等以內親屬於其選填之志願服務,則學
員須於報名時填寫相關資料(該親屬之姓名與關係)
https://wttpap.most.gov.tw/TTT/
【報名所需上傳資料】
身分證明文件:國外申請者須附上護照之照片頁,如無護照,請附上含有照片之身分證或駕照影本;
國內申請者須附上中華民國身分證正反面影本。
如身份為學生,需附上有效之學生證正反面影本。
最近之詳細學術成績單影本;須從入學第一學期至最近一個學期之成績。
履歷表。
三個月內近照一張;須為清晰獨照。
報名者可選擇性提供任何獲得之獎項、證書、及師長之推薦信。(請全部合併為一個檔案上傳)
【錄取學員其他注意事項】
強烈建議錄取學員自行投保旅遊險(內容包括醫療與意外險)。
如有罹患重大疾病或特殊病史者,請謹慎評估參加本實習及團體活動之可行性;如期間發生意外及不
適者,學員需自行負責後續相關醫療及費用,必要時中止實習及團體活動並通知在臺聯絡人或親屬。
【候鳥計畫專案辦公室】
地址: 40724 台中市西屯區文華路 100 號 行政二館 三樓 303 室
電話: 886-4-3507-2168
電子信箱: ttt@mail.fcu.edu.tw
粉絲專業: taiwantechtrekofficial
備註:欲申請候鳥計畫者,煩請務必詳閱相關公告,以了解候鳥計畫申請規定與內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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