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能手機所顯示的汽車保險資料,可代替未帶的紙本保險證向警察證明,許多人不知道而收了許多罰單,而警察不告知也開出了許多罰單,因為州法並未要求警員必須告訴駕駛人這條規定。
從2013年起,州法就允許駕駛人用智能手機來代替紙本保險證,不管是顯示保險公司的app,或顯示保險證照片,但灣區人多不知道。
以San Mateo與Marin縣為例,從該法生效後四年間,Redwood City共開出1,156張矯正罰單、San Carlos開540張、San Rafael開1,098張,這兩縣的駕駛人就因未帶保險證而被罰了32萬元。但如果他們現場用智能手機證明保險,則一毛錢都不會被罰到。
州法並不要求執法人員有義務要告訴駕駛人智能手機可代替紙本,而NBC記者也問了16間警局他們怎麼做,多數回答說,他們的警局內並無白紙黑字規定,要求警員告訴駕駛人這條法律,不過有些是說他們有在嘗試這麼做,而加州公路巡警則說他們確實有讓駕駛人知道。
至於車輛登記資料則不允許用電子副本,警方只接受紙本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