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判騙存戶錢等於騙銀行錢

聯邦最高法院週一(12/12)做出一項,有關聯邦法禁止詐欺銀行的深遠影響判決,將讓政府更有餘地來抓金融罪犯。

這項一致通過的判決,是應一名加州男子非法從一位台灣商人的美國銀行帳戶中,吸取$307,000的案子而做出的。

男子Lawrence Shaw認為他並沒犯銀行詐欺罪行,因為他只是意圖欺騙銀行客戶,而非銀行本身。但Stephen Breyer法官在判決文中寫道,銀行對保管客戶金錢的帳戶也有利益。

Breyer說:「從銀行存戶詐取錢財,等同於從財務機構詐取資產。」

Breyer表示法律適用於Shaw的行為,因為Shaw知道銀行保管客戶存款,而他誤導銀行來去偷錢,這與銀行本身是否遭受財物損失無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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