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Brock Turner案 州長簽署兩項與性侵有關的法案

Brock Turner性侵案的餘波改變了加州法律。

州長Jerry Brown批准了兩項法案,這兩項法案都是在這位前Stanford游泳選手因在一個垃圾桶附近性侵一名昏迷女子被判入獄六個月後提出的。

這位民主黨州長週五說,他簽署了一項法案,這項法案要求將被判侵犯無意識受害者有罪的罪犯關入州監獄服刑,而不是像現在Turner所得到的一個較短的刑期。

這位曾經的奧運希望選手因在監獄服刑三個月期間表現良好在九月被釋放。

這一輕判在某種程度上是由於對無意識受害人被性侵案缺乏強制性判決指南。但這一新簽署的法案承諾要讓這種罪犯承受牢獄之災。

「它保證在未來像Brock Turner這樣的人難逃入獄的命運,」Santa Clara縣地方檢察官Jeff Rosen說。

這項法案得到起訴這起案件Rosen和助理地區檢察官Alaleh Kianerci的讚揚。

「幾個月前,我們因為這一判決感到難過、悲傷,現在法律改變了,」Kianerci說。「女性在大學校園更安全。」

Brown還簽署了一項法案,允許性侵犯受害者在法庭上說她們遭到了強姦,即使這一攻擊並不符合嚴格的法律定義。經過他的這一批准,對強姦的定義已經擴大到包括所有形式的未經合意性侵犯。

同時,Rosen還宣佈計畫11月8日在Santa Clara大學召開校園性侵研討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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