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聯邦法官週一的裁定,2012年發送種族主義和同性戀短信的San Francisco警員將被允許保留工作,並且不會面臨紀律處分。
高等法院法官Ernest Goldsmith裁定,警察局解決此不當行為指控的時間拖延太久,無視任何人事調查時效一年法令。
法官說,他堅持這一裁定是因為Peace Officer Bill of Rights-特別是時效法令-的存在不僅僅是只保護執法人員、而且還保護公眾。
這些短信是在2014年前警員Ian Furminger腐敗案法庭文檔中被披露的。
警察局長Greg Suhr隨即採取行動,解雇八人,紀律處分六人。
員警Rain Daugherty今年五月狀告城市,稱他和其他警員不應該被解雇,理由是:警局在2012年12月即獲得這些過激短信內容,但直到兩年後才啟動紀律處分程式。
城市檢方和警方說,他們計畫上訴這一裁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