遺囑超過一定年限最好重寫,避免失效不明起糾紛

遺囑超過一定年限最好重寫,避免失效不明起糾紛

 問:威斯康辛州的一位老婦人自己估計大約有十萬元,以至於她寫遺囑時寫著: 『給我親愛的丈夫二萬五仟元,其餘的給孩子們分。』問題是寫好這遺囑後七年她才死去,那時十萬元已剩下二萬五千元了,於是這張不夠明確的遺囑引發了一場爭執。

答:孩子們告上法庭希望有個公平的判決,也就是把二萬五千元分成四份,四分之一給父親,四分之三給孩子,這樣就維持了當初母親分錢的本意。但法庭卻有不同的看法,認為丈夫可以獨得二萬五千元。

有一位密西西比州的老先生,太太已死和女兒也很疏遠,所以他寫遺囑是把所有產物都留給兒子,後來雖然女兒又和他很親近,但他卻沒有更改遺囑,以至於死後女兒什麼也沒有得到。由這二個案子看來,再加上一些統計數字,我們可以看出一事實,顯存的遺囑中有三分之一是過時的,許多已不再是他們真正想要分配財產的方法了。

再加上結婚、離婚、新生、死亡也自動增加了重新寫遺囑的必要,又如孩子長大成人了,本是一家小店現在變成了一個大公司,新的稅法省下了大筆錢等。

小額遺產認領方式,有簡有繁因州而異

問:我父親死時沒留下遺囑,但也只留下小小的遺產,有點錢存在銀行戶頭,一輛汽車及一點零星的個人物品,我們是否仍然得上遺產認證法庭後才能分這點小東西?

答:有一些州對於小額遺產有特殊的過程,允許家中成員經由遺產法庭職員的協助填些表格即可分財產,不必另外請律師。另外的州則認為沒有遺囑,法庭認證手續是必須的程序。例如到銀行去領錢出來,把汽車換登記名字都需要一些認證的手續,找你所住地區的法庭,問問是否有小額遺產的認證法規定。

手寫遺囑法律承認,要求程度各州不同

問:請問手寫的遺囑算合法嗎?是否需要有證人在旁才算有效?

答:手寫或親筆的遺囑在每一州都屬合法,但是各州在要求上略有出入,在約有二十個州認為某人的遺囑只要有簽名、日期、確定是親筆字就可以,不必要有證人,其他州則必須有二個證人。

手寫的遺囑和打字的一樣有效,但寫時注意就像你平常寫字一樣,不要大寫不要故意寫正楷,萬一需要遺囑辦證時才容易認。如果你想知道有關你那一州的遺囑法,可到圖書館查查有關方面的書,亦或是與律師洽談。

Leave a Reply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