身後事引來多少是非,一紙遺囑牽涉到法律

身後事引來多少是非,一紙遺囑牽涉到法律  問:有一位叫法蘭克林布蘭的人,於一九五三年死於加州,死前他自己寫了一張遺囑,

想把也十一萬五千元的財產分給侄女親戚和朋友,他雖然有了個孫女,但心想這個孫女會從其他親戚那兒得到不少財產,所以未在遺囑提及她的名字,而法庭因此沒有把這位先生的遺囑認為有效,雖他有親筆簽名,自己的字跡,只因遺囑未提及孫女名字而失效,若他提及孫女名字而特別說明遺產不給他就可以嗎?

答:現今的法律是任何孩子或孩子的孩子等直系親屬,均有權分得親人的遺產,除非遺囑上持別提及不給那個孩子或孫子遺產。一般律師對於以上的案子看法是:寧願找個律師立遺囑,能把遺囑寫得很精密,也不要因此財產的分配不是自己作主。

如果堅持自己寫遺囑不要忘了一些原則:最好用手寫,不要用打字,要寫上簽名及日期,並把直系親屬均列上,不給的寫明不給遺產。因為一旦有其他人有異議,遺囑就得經過法律辯證而接受挑戰,到這種時候往往是自己寫的遺囑被找出漏洞,而無法照原寫遺囑者的意願執行。

孩子若繼承了任何遺產,要保存在安全的帳戶下

問:我的兩個孩子最近繼承了他祖父數千元的遺產,是否可以用這筆錢來付他們的學費?亦或是一直把這筆錢放在信託基金存款戶中,等他們成人再由他們自己應用?

答:大部分的情況下,你可以動用的那筆錢來付孩子的教育費,但是在動用前最好先生注意一下你的權利義務各如何?

通常孩子若繼承了什麼遺產,是要保存在一安全的賬戶下,直到他們成年才交給他們,大部分的州成年人為十八歲,有的則為二十一歲,孩子父母為這筆錢的監督,得審視這筆錢是否有適當的利息給付?如果這筆錢用途不當也得為此負責任,但若用於教育費用,應該不會被告說用法不當。

為了避免往後的麻煩,在動用前最好先去法庭申請一紙動用許可,法官會依據你的經濟情形來判決該不該動用那筆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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