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田種玉誰負責?先約定免翻臉成仇

藍田種玉誰負責?先約定免翻臉成仇

問:我最近搬去和男朋友同住,暫時還沒有結婚打算,是否應先和律師談一談,以保障彼此同居的權益?

答:依據家庭法規專家的意見認為:同居者應該寫下一紙合同,對於某些重要原則規定好,才不至於往後引起爭執而糾纏不清。例如假使你全天工作,而你男朋友只做半工甚而不做事在念研究所,是你供應他念書,一旦他畢業後揮揮手跟你說再見怎麼辦?你可用有什麼法律來約束他?

用書面寫下彼此財務上同意的原則,以後一旦分手才不至於有錢財的損失,除了收入方面的規定外,也要考慮到一旦意外懷孕了由誰來負責?兩人合買的音響屆時所有?如此一來以後才不致因為爭奪錢財而鬧進法庭,而法庭通常也有一原則,認為兩人同居若沒有合同,很難判誰欠誰什麼。

 十八歲懷孕,可否自行墮胎

問:我現年十八歲,最近懷孕了,我可否去墮胎,亦或是要二十一歲才能?我這個年齡可以自己去買避孕套嗎?

答:任何一個女人都有墮胎的權利!包括你這年齡在內。最高法院認為第一期(即懷孕的前三個月)自己可以做決定,而不受任何法律干涉。如果到了第二期(即第四至六個月),因為涉及健康及安全問題,未成年人需經父母同意,有些州要求醫生對未成年人做墮胎手術時,要通知其父母。至於買避孕丸,最高法院把這決定留給各州,許多州都需要父母的同意才能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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