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ichmond非裔警員屢受歧視 怒告白人上司

Businessmen Posing at the Beach一名被解僱兩次的Richmond警員向城市提出了500萬元的聯邦訴訟,稱自己被種族歧視。

警員Dedrick Riley於2002年加入警隊,四年後因涉嫌在23街一家麵包店外對一個遊民使用武力而被解僱,在仲裁之下成功重獲工作。

2009年3月, Riley被控在Ohio Avenue附近的3街攻擊和毆打一名戴著手銬的犯人Donald Stewart,儘管被判無罪,警局再次解僱他,Riley又需通過第二次仲裁重獲工作。

上週五,Riley在舊金山地方法院提出訴訟,控告警局因為他是「非裔美國人」而處處針對他。他指出他已被派到前臺工作,並「沒可能做巡邏工作」。

是次訴訟被告為Richmond市政府及警察總監Chris Magnus,兩個單位都沒有上庭回應。

Riley的律師指出針對某類警員是不正常的管理做法。一群非裔警員就種族歧視事件聯合聲討城市及Magnus。

城市及Magnus (為白人) 被告種族歧視已經不是第一次 – 7名高級非裔警員因遭受Magnus及他們的前副主任種族歧視而試圖索償180萬元。經過多年的法律糾紛, Contra Costa縣陪審團去年裁定被告警員無罪。

 

來源:網路圖片,Richmond警察總監Chris Magnus (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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