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醉駕車再犯兩人遭撞死亡

上週四傍晚,在Palo Alto 北邊靠海灣的一個社區裡發生了一個令人傷痛大車禍。一對印度裔的中年夫婦在路邊溜狗時,被一輛汽車由後面撞上,當場慘死,留下了三個還沒有成年的孩子。那位以前曾經被罰過酒醉駕車的中年女駕駛已經被押在監獄裡,將會再被控兩項過失酒醉駕車殺人的罪名。

看來這個事故很像其他很多酒醉出事的大車禍,但是在我到那擺了好些鮮花的出事地點看過之後,覺得那對夫婦散步的時間和地點都不太好,沒有注意到個人的安全。首先,那條路不是在住宅或者公園區裡的馬路,而是一條在公司附近,沒有人行道,限速達四十里的雙向單線公路。加以出事地帶還是一個帶有九十度的大彎路,又是在傍晚的時間,所以駕駛人根本看不到那兩位走在前面路上的人和狗。再加上一點酒後駕駛人常有的模糊和遲鈍的反應,才造成這個不幸的事故。

根據美國聯邦政府交通安全事故的報告,雖然近年來因酒駕事故而發生的大車禍已經降低了很多。由最近一年,2011年,的數字來看,大約百分之三十一的死亡車禍依然是因為酒醉駕車而發生的。驚人的是,其中還有很多是因為行人酒後不小心,在路上走路而被車子撞死的事故。例如在2011年被車子撞死的1547行人裡,有百分之三十五的人曾經飲酒超過法定駕車的酒精含量。更驚人的是,在年紀25-34歲的受害行人裡,有一半的人曾經喝酒過量。同時,在撞死行人的駕駛人中,只有百分之十三的駕駛人是喝酒過量的。

由此可見,不但飲酒駕車是危險的事,酒醉後走在馬路上更是危險。更進一步,走路的“低頭族“也要注意個人安全。除了小心車子之外,也要瞭解路況,不要像那對夫婦一樣,在漸暗的傍晚裡,走上一條沒有人行道的快速彎路,把寶貴的生命和家人的幸福,犧牲在一個酒駕者的車下。

 

文/蔡老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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