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工部改善退伍軍人和殘疾人就業情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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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國勞工部今日宣佈了兩項改善退伍軍人和殘疾人就業情況的最終法規。 這兩項法規分別對 1974 年《協助越戰退伍軍人輔助法》(VEVRAA)和 1973 年《康復法》第 503 條的規定進行了更新。四十多年來,上述法律規定聯邦承包商和分包商必須分別平等地招聘、僱用、培訓和提拔合格的退伍軍人和殘疾人。

 勞工部部長 Thomas E. Perez 表示:「在競爭激烈的就業市場,僱主需要獲得最佳的員工。這些法規能讓僱主更容易挖掘更多不同的合格應聘者。」

執行上述法律的勞工部聯邦合同合規項目辦公室 (OFCCP) 主任 Patricia A. Shiu表示:「加強該等法規是向幫助退伍軍人和殘疾人掃除障礙、增加就業機會邁出的重要一步。」

VEVRAA 的規定為承包商提供了一項用於判斷其是否按照規定聘用退伍軍人的量化指標,即要求承包商每年須以退伍軍人員工佔員工總數的全國比例(目前為百分之八)為基準來僱用退伍軍人,或按照根據可獲得的最佳資料計算出的自身基準。 該規定強化了問責性和用工記錄要求,便於承包商評估招聘工作的有效性, 還闡明了工作列表和分包商要求,以便促進合規性。

第 503 條規定要求聯邦承包商和分包商設定一個招聘目標,即合格殘疾人員工要在其每個工作類別員工總數中佔百分之七。 該規定還詳細闡述了承包商在招聘、培訓、用工記錄和政策傳達方面必須採取的具體措施,這與長期以來為促進婦女和少數族裔人士享有公平就業權利而制定的法規類似。

最終法規將在發佈於《聯邦公報》180 天後生效。 如需更多資訊,請造訪www.dol.gov/ofccp/VEVRAARule 和 www.dol.gov/ofccp/503Rule

OFCCP 執行了第 11246 號行政命令、1973 年《康復法》第 503 條和 1974 年《協助越戰退伍軍人輔助法》。這三項法規要求與聯邦政府有業務往來的承包商和分包商遵循公平合理的標準,並且在招聘時禁止因性別、種族、膚色、宗教信仰、原國籍、殘疾或社會地位而歧視受保護的退伍軍人。 如需一般資訊,請撥打 OFCCP 的免費服務熱線 800-397-6251 或造訪http://www.dol.gov/ofcc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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