紅綠燈是怎麼誕生的?

1858年,在英國倫敦主要街頭安裝以燃煤氣為光源的紅、藍兩色機械扳手式信號燈,指揮馬車通行。這是世上最早的交通信號燈。1868年,英國機械工程師納伊特在倫敦威斯敏斯特區的議會大廈前廣場上,安裝世上最早的煤氣紅綠燈。它由紅綠兩色以旋轉式方形玻璃提燈組成,紅色表示“停止”,綠色表示“注意”。1869年1月2日,煤氣燈爆炸使警察受傷,遂被取消。 1914年,電氣啟動的紅綠燈出現在美國,是由紅綠黃三色圓形的投光器組成,安裝在紐約市5號大街一座高塔上。紅燈亮表示“停止”,綠燈亮表示“通行”。

1918年,又出現帶控制紅綠燈和紅外線紅綠燈。帶控制紅綠燈,一種是把壓力探測器安在地下,車輛一接近紅燈便變為綠燈;另一種是用擴音器啟動紅綠燈,司機遇紅燈時按一下嗽叭,就使紅燈變為綠燈。紅外線紅綠燈是當行人踏上對壓力敏感的路面時,就能察覺有人要過馬路。紅外光束能把信號燈的紅燈時間延長,推遲汽車放行,以免發生交通事故。 信號燈使交通得以有效管制,對疏導交通流量、提高道路通行能力及減少交通事故有明顯效果。

1968年,聯合國《道路交通和道路標誌信號協定》對各種信號燈含義作了規定。綠燈是通行信號,車輛可直行、左轉彎和右轉彎,除非另一種標誌禁止某種轉向。左右轉彎車輛須讓合法地正在路口內行駛的車輛和過人行橫道的行人優先通行。紅燈是禁行信號,面車輛須在交叉路口的停車線后停車。黃燈是警告信號,車輛不能越過停車線,但車輛已十分接近停車線而不能安全停車時可進入交叉路口。此后,這規定在全世界開始通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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