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自漁獵部的法律問答

Q:
我兒子11歲,是一個有照的獵人。我們打算今年在州和聯邦野生動物區打鴨子。他需要一張一或兩天通行證嗎?除了執照以外,他還需要任何其他書面文件嗎?我不想因為沒有准備好而讓他在打獵的早晨被檢查站拒絕。
A:

在要求進入許可證的加州野生動物區(或由漁獵部管理的聯邦野生動物區),持有Junior Hunting License(初級打獵執照)者無需遵守成人許可證和通行證要求,但他們必須持有一張發給他們的無費用進入許可證。Junior Hunting License持有者只有在成人(18歲或以上)陪伴時才有資格獲得進入許可證。一位成人最多可以陪伴兩名Junior Hunting Licenses持有人。此外,成人在Type A和Type B地區必須陪伴 Junior Hunting Licenses 持有人。

Q:

我與一位朋友有不同意見,希望您能幫著解決它。比如說吧,現在是鮭魚季,但我出海捕釣大比目魚,並且用大比目魚釣具釣上合法尺寸的鮭魚,有什麼規矩?我在相關規定手冊中找不到對此的任何說明,但我確實發現有規定說捕魚和浪費魚是非法的。此外,如果使用符合規定的釣具拖捕鮭魚魚時無意捕釣到林鱈魚,那有什麼規矩呢?如果你能告訴有什麼法規適用於這些情況,那我就安心了。非常感謝你的幫助

A:

首先,大馬哈魚只可以用無倒刺魚鉤捕釣。使用相關規定所允許器釣具以外的釣具捕釣並擁有大馬哈魚是非法的。因此,如果你的大比目魚釣具不是無倒刺圓鉤(表示懷疑)的,那麼你必須立即放掉任何你捕釣到的大馬哈魚,無論大馬哈魚是何種狀況。如果底棲魚季節開始,並且你符合底棲魚管理區域深度規定,那麼你可以使用你的大馬哈魚釣具捕釣林鱈魚並保留它們。

 

Q:

根據相關規定手冊的說法,設餌捕熊是不可以的,在誘餌區域400嗎範圍內捕熊也是不可以的。我糊塗了。因為法律說禁止設餌,但接著又說不可以在有餌區域400碼範圍內捕熊。那麼法律是否在暗示,只要獵人在400碼以外的距離射熊,設餌就是可以的?漁獵部如何辨別熊是在有餌區域內或外被捕獵的?獵手如何辨別打獵區域是有餌還是沒餌?此外,如果我處理好一只鹿,而第二天一只熊來吃鹿的殘骸,那麼我射殺這只熊又該如何?即使我有熊標簽,這樣做是不是依然非法?請解釋。
A:

相關規定禁止出於捕熊目的在任何地方放置食物、誘餌或其他能夠吸引熊的東西。這條規定禁止這些行為,並且不受距離約束。出於捕熊目的放置“誘餌”是非法的。此外,規定還禁止在垃圾堆放處或任何誘餌放置處400碼距離內捕熊,即使你沒有傾倒垃圾或放置誘餌。你有責任仔細檢查你打算捕獵的區域,並確定它符合法律規定。根據相關規定,鹿的殘骸構成食物或誘餌,並且對你來說,出於引誘熊到鹿殘骸所在地的意圖處理鹿殘骸以及在殘骸400碼距離內捕熊是不合法的。

Q

有人告訴過我,surf fisherman(沖浪漁民)擁有沙蟹的數量有限制,是這樣嗎?A

是的,漁民擁有沙蟹 (Emerita analoga)的數量有限制。限制是50只沙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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