語言權利法案過關

語言權利法案過關,對於 LPGA之獨尊英語政策新州長意味著本法的新機遇。

州參議會司法委員會通過了由州參議員余胤良所提的、具有里程碑意義的立法,禁止商家以顧客所說的語言而拒絕為其服務。

兩年前,州長阿諾舒華辛立加否決了余胤良所提的類似法案。就像州參議會242號法案(2009年),余胤良的州參議會 111號法案(2011年)將在州的民權法中增加語言保護,禁止企業歧視。雖然在州法下,說母語一般受到就業和住房上的保護,但是如此保障並未擴及消費者。

余胤良說,「任何人都不應因為說他們的語言而受歧視。所有的顧客說英語和非說英語者都應該得到服務。州參議會111號法案將正當地增加語言,為加州民權法保護的項目。」

這個議題源於2008年美國女子職業高爾夫協會(LPGA)宣告不說英語者禁賽的政策。儘管與運動沒有關連,但該協會聲稱,能與美國媒體和贊助商互動,對於球員來說很重要。諷刺的是,眾多贊助商是國際公司,而許多比賽並非在美國舉行。沒有其他美國的職業運動聯盟有這樣的規定。

在余胤良和五十多個民權組織反對之後,LPGA後來撤銷提案。余胤良說,「在21世紀,如果還有任何組織認為這個政策是可以接受的,是很令人沮喪的。州長布朗簽署本案為法律,將有助於確保如此歧視性的規定,不僅不公平,而且非法。」

本州主要的民權法律 – Unruh民權法案禁止商業歧視,一般以保護顧客因為性別、種族、膚色、宗教、血統、國籍、殘疾、醫療狀況、婚姻狀況和性取向等,而得不到服務。

州參議會111號法案會禁止商業免於採用規定、限制或禁止使用任何語言。當語言限制有其必要,只要公告情況,則該法案允許語言上的規定。本法案在尊重商業顧客的尊嚴和多元之外,沒有額外的規定。

最近,德拉諾區域醫療中心的菲律賓裔護士,因在休息期間不得說菲律賓語,而提出訴訟。雖然他們的情況可能受到現行法的涵蓋,但是州參議會111號法案,可能使此訟案得到Unruh民權法案的保障,而增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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