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B 376:鯊魚保護法案

文/方文忠

作為一個在澳門出生的華裔美國人,我為我的文化而驕傲。我很幸運我擁有這樣一個豐富的文化背景。國文化在世界範圍內對建築、食品和健康等等都產生了積極影響。我們祖先為尋求更好的生活來到了美國,他們為漁業奉獻了自己的力量,修建了跨大陸鐵路的西線部分,並且在淘金熱中辛苦工作。我們從《排華法案》中倖存下來。我們在加州經濟的每一個層面貢獻力量,幫助加州成為一個強有力的競爭力量。

我請求華裔美國人挺身而出,為一個更好的世界,為保護鯊魚而戰,建設一個更加健康的海洋生態系統。在我的成長過程中,曾經在特別的慶典上喝過魚翅湯;但是,我多希望我早點知道魚翅來自對鯊魚魚鰭的截取。截取魚鰭就是從一條活鯊魚身上切下魚鰭和魚尾,然後將鯊魚扔回大海中。而截翅之後,鯊魚的命運就是盤旋而下,墜落海底,逃不出餓死的結局。

我認為這種做法是不人道的,也是不必要的。僅僅為了獲取魚鰭,去年7300萬條鯊魚被殺,並且百分之三十二的鯊魚處於危險境地中。魚翅是一種含汞很高的食品,只是用來炫耀富有。

當我發現獲取魚翅的做法是如何給鯊魚種群和海洋生態系統帶來負面影響後,我放棄喝魚翅湯。但是,我並沒有感到我就不是一個華人了。我沒有感覺到我丟失了我的文化。事實上,我對於選擇更為實在的食物感覺更好。此外,就像古代婦女裹腳做法一樣,魚翅湯是不健康的,因為它含汞量很高(這會引起兒童和未出生嬰兒神經系統出現問題)。如果一個做法是不健康的,儘管包含有文化理念,它仍然必須被停止。就鯊魚而言,獲取魚翅的做法對於鯊魚是不健康的,對於海洋是不健康的,對於食用魚翅的消費者也是不健康的。

在此我提起這個問題的原因是:加州是亞洲以外對魚翅需求最高的地區。加州是美國魚翅市場的重要組成部分,它對魚翅的需求對獲取魚翅的做法和鯊魚數量減少起到推波助瀾的作用。更糟的是,食用魚翅只是為了炫富,而不是為了營養或口味。

有效制止獲取魚翅做法的唯一途徑是通過禁止銷售從而消除魚翅市場。這是為什麼眾議員Huffman和我引入AB 376《鯊魚保護法》的原因。這項法案規定擁有、出售、交易或分銷鯊魚翅屬於非法行為,這項立法是為我們的子孫後代保護鯊魚和海洋的大好事。

曾幾何時,對於牙、掌、爪的需求將大象、熊和虎帶到了滅絕邊緣,正是交易禁令發揮了作用。虎骨和象牙禁令對穩定俄羅斯和非洲大象和老虎的數量起到了促進作用。

是時候加州該為拯救鯊魚盡心盡職了,不要讓一切來得太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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