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什麼漁獵部要求獵殺野豬必須有執照和標籤

問題:請解釋為什麼漁獵部要求獵殺野豬(feral pig)必須有執照和標籤。野豬,就像這個名字所意味的,是野生的家豬。它們是破壞環境和傳染疾病的侵入性物種。正確和負責任的環境管理會強制消滅這種侵入性物種;但是DFG有一個政策,通過收費阻止大家獵殺野化豬的熱情。為什麼會這樣?

答:DFG要求合法捕獵一頭野豬必須持有有效證照和標籤。根據DFG野豬專案協調官Marc kenyon的說法,漁獵法4650條規定,任何自由放養、非馴化豬被歸為野豬類,因此被認定為大型獵物。 DFG建立標籤制度,作為持續監控加州野豬數量的一種方法。相關標籤信息被DFG生物學家和私營和公共土地業主用來製定旨在保護文化和自然資源免受野豬破壞的野豬管理計劃。沒有野豬捕獵數量信息,私營和公共土地經理會缺乏制定行動方案所必須的信息。此外,出售野豬標籤的收入被DFG用來監控疾病傳染,評估野豬環境影響,向公眾提供更多的打獵機會。非常感謝你參與這個進程。
野豬沒有季節或大小限製或日捕獵限額。野豬標籤銷售有助於為DFG生物學家帶來更多管理野豬和棲息地的資金。通過管理和改善野豬棲息地,其它在同一地區或棲息地的物種也從中受益。

http://californiaoutdoors.wordpress.com/

Leave a Reply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