改善市民投票點建議成為法律

07-28-2010

改善選舉投票場所的立法已經由州長Schwarzenegger簽署。該項立法的想法由兩位選民提交給加州參議員Joe Simitian。 SB 1342建議在指定選區和投票場所提供更多的靈活性,增加選民能夠在離家很近和不是人滿為患的投票場所進行投票。

郵投選票的極大增長,以及在一些選區親身投票選民數的大幅下降意味著一些選民走進工作人員配備過多而實際上很空的投票點,而另外一些選民則需要在擁有最大量選民的投票點排長隊。

再進一步說,在一些選區,選舉日選民太少,以至於註冊處關掉投票點,要求選區內每一個選民郵投。通過改變選區抽取的規則,SB 1342使得縣選民註冊處可以更加有效率地部署選舉日工作人員,避免投票點關閉和人滿為患兩種狀況。

當Redwood City居民Dennis McBride調查為什麼他的投票點從離家半英里搬到2.5英里的地方時,他想知道為什麼強迫進行這種調整的規則不能更加靈活一點,這樣投票會更加便利選民。 McBride在2007年Simitian年度“There Oughta Be a Law”比賽中的建議最終形成了一個與SB 1342相同的法案。該項法案獲得立法機構的通過,但遭到了州長Schwarzenegger的否決。

Simitian按照2010“There Oughta Be a Law”比賽中Palo Alto居民Lynn Silton的建議,在今年重新引入這項法案。 Silton的投票點被關閉了,理由是因為在她的選區,郵投選民太多而導致沒有剩下多少選舉日選民。根據現有法律,Simitian說,“當在一個選區註冊選民數量下降到250個以下時,縣註冊處有權取消該地投票點。”

McBride讚賞Simitian再次努力讓這項法案獲得通過。他說,“新的法律將在經濟困難時期賦予縣以靈活性,同時有利於選民。希望人們將能夠重返他們社區投票點進行投票。”

現有法律設定選區上限為1000名註冊選民,而不管該選區有多少選民要求了郵投。 SB 1342為抽取選區規定了一項指導原則,使得註冊處在投票點之間更加均衡地分配選舉日選民數目。

新法律2011年1月1日生效。更多信息,訪問www.senatorsimitian.com/legislati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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