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駕車之路歐洲已開在前面

5月11日猶他州鹽湖城附近的南喬丹(South Jordan),28歲女駕駛開著特斯拉的Model S,在Autopilot模式下,以60 mph沒有煞車地撞上一輛等停紅燈的消防車尾。事故原因仍在審慎調查中,但初步資料顯示,駕駛在撞上前一分鐘雙手放離方向盤,似乎無視車輛的視覺警告地繼續使用手機,但偌大的障礙物在前面,這款即使屬半自動駕駛卻仍有自動緊急煞車功能的車子,卻又沒煞車地直接撞上,其中疑惑真的很多。

不過疑惑歸疑惑,整體來說,比起人類的老眼昏花、心有旁騖等不安全駕駛行為,就算可能會軟體出錯、硬體失靈,自駕車相對起來還是安全許多。目前生產近四分之一全球汽車的歐盟,於5月17日推出名為《行動中歐洲》(Europe on the Move),一整套強調安全、連結與乾淨的道路安全措施,其中大部分是針對車輛安全技術改進,像是先進的緊急煞車、智慧速度助理、安全帶改進、倒車攝像頭、車道校正協助、暈眩與分心監控、保護車內乘客與行人的安全玻璃、行人腳踏車偵測與事故記錄器等,目標是2030年前減少道路傷亡率一半。當然,道路基礎設施改善與車輛自動化也會同步提升,也希望在2030年前進入全自動駕駛社會,現在已行文28會員國,開始進行包括法律在內的各個相應配套工作。

 

在這套措施中,對全自駕車的願景是要建設一個更具競爭力的歐洲,成為全自駕安全出行的領導者,因為全自駕車可以讓出行更安全、乾淨、便利與有效,尤其對那些行動困難的老病傷殘人士。在其規劃的目標時程裡,2019年前,多數車輛都要能夠與彼此及環境互聯,所有車輛都能被衛星定位;2022年前,所有車輛都能連網;2020年代,一般汽車與卡車,在像卡車車隊專用的道路上,以及城市低速時如垃圾車行駛或代客泊車,實現自動駕駛。大眾交通工具在市內區間,或城市間少量載客運輸,實現自動駕駛;2030年代,一般汽車與卡車實現全自動駕駛,大眾交通工具也實現全自動駕駛,25%的城市間交通由共享全自駕車負擔。

 

德國不但是汽車製造大國,也是道路立法先驅,早於2016年3月便修正了《維也納道路交通公約》(Vienna Convention on Road Traffic 1968) ,允許自動駕駛技術應用於交通運輸上,朝向公路交通4.0邁進。2017年3月29日,聯邦議會也三讀通過《道路交通法修正案》,明確規範合法自動及連網化駕駛系統的車輛,允許高度或完全自動化車輛在公共道路上行駛,同時擴大駕駛人定義到「使用不同程度自動駕駛系統者」,但是有個前提,該系統要具備駕駛人可以隨時接手操控的功能,也就是駕駛人雖可能沒在操控車輛,但還是必須處於隨時待命狀態,能在特定時間與特定狀況下接手車輛。

 

此外,還有一個關鍵是美國仍在吵的,即事故發生時的責任歸屬問題。凡搭載自動駕駛功能的車輛,事故或其它損害發生的原因係由車內電腦主導者,責任在製造商。而為求公平且公開的真相調查,未來行車資料都要被儲存於特定裝置中,類似飛機的黑盒子,以確認事故責任應歸駕駛人、自駕系統或第三方之何者。

 

歐洲對自駕車技術發展雄心勃勃,簡單說,就是想要成為這方面技術與法律的領導者,甚至是遊戲規矩制定者。那平常看似一片散沙的歐盟,在這點上卻是高度團結,莫說技術,法規制定與基礎建設各國都在加緊趕工,而平常老喊第一或優先的美國,五十個州好像在唱五十齣戲,外加聯邦獨腳。再就現實面看,歐盟幾乎一致看準這市場商機,估計到了2025年,歐盟的汽車與電機產業規模將達八千億歐元,近兆美元。

 

2017年9月11日深夜,台灣的高速公路發生客運司機因低頭撿濕紙巾而未注意前方路況,造成6死11傷車禍慘劇,如果這是自動駕駛車,司機只是安全備用,或許慘劇可避免。今年四月,英國英格蘭的一位特斯拉Model S車主,在開啟Autopilot模式行駛下,從駕駛座移到乘客座,被吊扣駕照十八個月,且重罰1800歐元,車主說他的行為很蠢,但認為他只是眾多這麼做的人中最倒楣的那一個。

 

某種程度上,他可以代表現今大多數開自動駕駛功能車輛者心聲,知道自駕可以省勞務,但絕不等於安全,然而從Karl Benz於1886年發明第一輛現代汽車迄今,技術發展可謂垂直式突破,尤其近廿年間,安全卻始終和一件事密切相關,就是專心,不管駕駛的是馬車、客運還是SAE Level 5的車。

 

記者 Pegasus J. 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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