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oogle、Meta和TikTok分別提起訴訟試圖阻止加州一項旨在保護兒童免受社交媒體風險的法律AB 1709,稱該法律侵犯第一修正案權利。
根據定於2027年1月1日生效的AB 1709,科技公司不得向16歲以下兒童提供上癮性推送、無休止滾動和自動播放視頻;科技公司還必須採取「合理措施」,通過核實用戶年齡確保16歲以下孩子無法使用上癮性功能。州長Gavin Newsom9月簽署了AB 1709。
三家公司分別在San Francisco、洛杉磯和San Jose的聯邦法院提起訴訟。TikTok、Meta和Google稱,除第一修正案外,該法律還違反1996 Communications Decency Act第230條:該條規定科技公司對第三方在其網站上發佈的材料不承擔責任。
加州總檢察長Rob Bonta在三起訴訟中被列為被告。他的辦公室週四表示正審查這些訴訟,並稱辦公室致力於捍衛加州保護兒童線上的常識性法律。
TikTok稱該法律「是公然違憲的對言論自由限制,侵蝕書店、電視網絡和流媒體服務都使用的基於用戶偏好策劃內容的長期受保護的做法。」該公司表示它已在平臺上為兒童實施許多安全措施,並補充說,除了「無視讓青少年在網上更安全方面取得的真正進展外,這項法律還限制言論自由,剝奪父母決定什麼適合孩子的權利。」
Meta表示,該法律「讓政府決定如何組織、展示或與加州人分享想法」,違反第一修正案。該公司在一份聲明中表示:「根據法律,我們將被迫刪除使青少年體驗適合年齡內容的功能,或者切斷數千加州青少年與家人、朋友和社區的聯繫。」
Googl表示它認為父母在為家人做出決定方面處於最佳地位,並且它提供了一系列家長控制工具和保護措施。發言人José Castañeda說:「像這樣過於寬泛的法律實際上破壞我們為幫助孩子找到高質量、適齡視頻而建立的系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