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 Francisco警政委員會週三投票通過了警用無人機使用新規則,但一些居民表示,新規則在保護San Francisco人隱私上力度不夠。
委員會在市政廳開會並批准了新規則。新規則規定,無人機在需要公共安全回應時才可使用,不得用於一般監視。
他們還為如何以及何時在抗議活動中使用無人機制定指導方針,並將視頻保留時間限制在30天,除非無人機拍攝到犯罪證據-在這種情況下,視頻可保存兩年。
在委員會討論前,反對使用警用無人機的人在市政廳臺階上表達擔憂,稱這項技術對隱私構成威脅,同時是對價值觀與San Francisco不一致的億萬富翁和公司的支持。此外,活動人士和批評者表示無人機使用加劇城市警力軍事化。
在市政廳內,委員會聽取了公眾評論。
一些評論者表示,攝像頭在抓捕罪犯並最終降低城市犯罪率方面發揮至關重要的作用。
反對者表示,政策條文含糊不清,無人機部署方式以及它們所收集數據的存儲和共用方式為潛在濫用留下空間。
在警政委員會批准新規則後,警察局通常需約三個月時間敲定細節並全面實施新規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