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an Francisco官員正考慮一項禁止在戶外酒吧露臺和小公園吸煙的新條例。這一提議遭到當地企業主的強烈反對。
該提議由監事Myrna Melgar和San Francisco Marin Medical Society的John Maa博士提出,旨在將酒吧和酒館得到與餐廳類似的對待。
根據現行州和地方法律,食品企業必須在室內和室外保持無煙環境。
外科醫生Maa認為,為保護顧客、員工和路人的健康免受二手煙的危害,這項禁令是必要的。他說,城市應將公共衛生置於利潤之上。
然而,許多酒吧老闆認為該提議有些用力過猛。
Neil Holbrook是Haight-Ashbury社區O’Reilly’s Pub共同所有人。這個酒吧有一個專門為希望在喝酒時吸煙的顧客設計的小公園。Holbrook說:「我們有一個小公園的原因之一是,人們可以出來喝啤酒時抽根煙。」
許多擔心該條例對經營底線產生負面影響的酒吧提交了一份線上請願書。
一些顧客也對如何執行該條例表示懷疑。
批評者認為,吸煙者可能在人行道上走幾英尺,但這卻迫使酒吧老闆巡查前門外的區域。
Melgar辦公室表示,條例的目的不是為了懲罰。相反,城市計畫將重點放在宣傳上並將為酒吧老闆提供免費標牌,以鼓勵遵守規定。
擬議條例5月18日提交一個委員會。 如果通過委員會,它則由監事會下個月進行投票。
如果獲得批准,該條例將於明年初生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