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akland測速攝像頭在不到兩個月時間裏向司機發出14萬多個警告。
週五,Oakland公佈了有關18個地點35個攝像頭的數據的報告。報告涵蓋從1月14日啟用攝像頭到2月21日的大約五週時間。
被攝像頭拍到超速11英里或以上的司機會收到警告。自3月15日週日起,司機將開始收到傳票。
官員在一份聲明中表示:「現在就攝像頭對駕駛員行為的影響得出結論還為時過早,但測速安全攝像頭正在提高人們對減速必要性的認識。」
報告發現,73849個車牌號收到140445個警告。在這些警告中,66%是被攝像頭拍到兩次或兩次以上超速的司機。
平均而言,司機比標示的限速高出11至15英里/小時。唯一例外是位於19th Avenue和20th Avenue之間Foothill Boulevard上的攝像頭,超速駕駛的司機平均超過標示的每小時30英里限速的速度達到每小時19英里。
簽發警告最多的攝像頭是Fresno和Krause之間73rd Avenue上的南行攝像頭,有12461個;其次是27th Street和28th Street之間Broadway上的攝像頭(北行11530個,南行9471個)。
城市官員表示,通過測速攝像頭的所有車輛中只有1.5%收到警告,多數司機都在限速左右行駛。
攝像頭被放置在城市「High-Injury Network」中,覆蓋60%嚴重和致命碰撞發生的8%的街道。
與警員簽發的傳統罰單不同,攝像頭髮出的傳票是非移動違規行為,不導致駕照扣分,也不影響保險。
超速11至15英里/小時的罰款從50元起,而速度100英里/小時或以上的司機將被罰款500元。低收入司機和接受公共援助的司機將獲得較低的罰款。
官員計畫在傳票簽發期開始後,於今年夏天發佈有關攝像頭的更多數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