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交通部取消一項要求航空公司向遭遇航班中斷的乘客賠付現金的擬議規則。
根據這條從未生效的規則,航空公司為其控制範圍內航班取消或延誤提供賠付,以「緩解乘客遭遇的不便」。
Reuters最先報導交通部擱置該擬議規則。
該擬議規則在總統Biden和時任交通部長Pete Buttigieg領導下引入。它要求航空公司為國內3至6小時航班延誤賠付最高300元,為至少9小時航班延誤賠付最高775元。
交通部發言人在一份聲明中稱:「我們將忠實執行國會規定的所有航空消費者保護要求,包括在航空公司取消或嚴重延誤航班的情況下向選擇不旅行的乘客退還機票價格的要求。然而,上屆政府提出或通過的一些規則超出國會法規的要求,我們打算重新考慮這些法定外的要求。」
交通部發言人表示:「這一行動不改變交通部執行國會在最近FAA Reauthorization Act中規定的消費者保護任務的承諾或意圖,包括與退款有關的規定。相反,這一行動在聯邦交通部努力確保公平對待旅行公眾的同時,也承認航空公司運營現實以及過於繁重法規對美國人民的影響。」
儘管航空公司保證為受航班延誤和取消影響的客戶重新預訂並提供食宿券,但沒有一家航空公司保證對此類不便提供現金補償。
去年12月宣佈這項擬議規則時,航空公司立即表示反對。當時,代表美國航空公司的行業團體Airlines for America表示,這將「推高機票價格,使對價格敏感的旅行者乘飛機更加困難,並對航空公司運營產生負面影響。」
週四,該團體對交通部決定放棄賠付提議表示歡迎。
交通部還在審查哪些類型航班取消觸發消費者退款,並正考慮廢除Biden時代一項規則-其要求航空公司提前披露輔助費用,以幫助消費者避免意外收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