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起來不是人類或動物。」、「沒有偵測到生命樣式」,嗯,然後就砰!

這段玩笑式的網路留言將一點也不再好笑了,因為隨著核准上路的自駕車越來越多,以及各種機器人運載工具到處跑,這番對去年12月27號晚間,在洛杉磯西好萊塢一十字路口上,一輛Waymo機器人出租車撞上一台Serve Robotics機器人送貨車的機器人交通事故的冷嘲熱諷,未來可能變成家常閒話了。

機器人出租車會避免撞上任何生命不難理解,否則它們連上路的執照都不會有,但機器人出租車就可以理直氣壯地去撞機器人送貨車嗎?根據貼在Reddit上的「真實路人」所拍的影片,可以看見那台Serve走在斑馬線上要過馬路,到達路邊時試圖爬上人行道,可是又向後退了一點以糾正路線,然後再向坡道移動時,便被一輛右轉Waymo給撞上了。

拍片的路上真人留言說:「送貨機器人闖紅燈並被Waymo撞到,雙方只是稍微倒車,然後就開走了。活生生的瘋狂時刻。」從視頻看見Serve走在斑馬線時,確實已是行人紅燈,但它已在一半的路上,所以無法判斷出是否從一開始便闖紅燈。當TechCrunch詢問Waymo,機器人出租車是否看到機器人送貨車時,一位發言人表示,Waymo Driver系統正確地觀察到送貨機器人是一個無生命的物體。

Waymo解釋說,Driver是被設計成一位謹慎的防禦型駕駛員,它利用任何給定時刻所掌握的資訊,優先考量出最安全的駕駛路徑,並且能夠分類和區分道路使用者和物體,從而採取在它們周圍應有的行為,例如Driver被編程為在兒童和行人周圍,要更加小心。

不過發言人也強調,這並不意味著Waymo Driver會剷平路上所有無生命的物體。以此「機器人衝突」案例來說,當Waymo進入十字路口準備要右轉時,送貨機器人也在路邊停下來。在發生碰撞之前,Driver踩了緊急煞車,然後才以4 mph的速度撞上送貨機器人。

那麼Serve的說法又如何呢?一發言人告訴TechCrunch,這是該公司的機器人送貨車第一次與機器人出租車相撞,並確認該機器人在事故發生時,正處於遠端監控之下,因為這仍然是Serve通過十字路口的標準作業程序一部分。

由於無「人」傷亡,兩台機器人也沒多大損傷,所以事故之後沒多久,兩台車便各自「肇事逃逸」了。不過若檢視「真人」的視頻證據,可以發現Waymo車在靠近路口時確實有減速,但右彎時卻突然加速,當時明明有一個「無生命物體」在車前方。而Serve走直線想越過路檻失敗後,轉向嘗試卻是朝著右轉的Waymo而去,也是在加速中…

這說明什麼?搞不好這兩台機器人內心深處都存在著人類的壞毛病:搶快。彼此都想搶在對方之前過去,結果碰…

這讓人不禁想起2018年3月18日,發生在亞利桑那州坦佩市的全球首宗自駕車撞死人事故。當時肇事的是優步的測試自駕車,還配備了安全駕駛員。死者是牽著自行車突然要橫越四車道的行人Elaine Herzberg,車輛以38 mph的速度沒有減速地撞上去,雖然坦佩警局說行人穿深色衣服,從人行道陰影處無預警地走向車道,不管是人類駕駛或機器人駕駛都很難避免車禍發生。

但很不幸的,當時正處於自駕模式,人類眼睛看不到,機器人眼睛不會偵測到嗎?而且問題的核心是根本沒減速…

後來的國家運輸安全委員會(NTSB)調查報告發現,肇事車在碰撞前六秒鐘就「看見」死者,但電腦控制下的車輛卻為避免車輛不穩定行為而沒踩煞車。此結果呼應了媒體此前透露的優步自我調查,就是偵測裝置「看見」了,但其它協同裝置或軟體沒發揮作用。官民雙方都結論出相同的可能原因:車輛更高等級邏輯運算出錯,這是做出何種物體該注意,以及該對它們做何因應的決策單元。例如,腳踏車停靠路邊時就不需要放慢速度,但突然出現在車道車輛前面,就必須採取立即因應措施。這種運算是模仿人類的注意力和決策制定過程,防止車輛在檢測到的每個新物體時發生恐慌。

所以優步與NTSB都認為該系統把應注意物體誤判成可忽略,導致死者雖被偵測到,卻仍被視為可忽略對象。早在自駕技術還不純熟的2017年,德國管理自駕的倫理委員會便已擬出因應Level 5(完全自動化)的全球第一份自駕方針,其中提到「如果無法避免危險發生,自駕系統首要任務是保護人命,必要時可接受動物或財物的犧牲。」

然而保護誰的命?乘客還是行人?如此又陷入倫理學的困境「電車難題」(Trolley problem),所以可歸財物的機器人相撞,兩「人」真做到「我揮一揮衣袖,不帶走一片雲彩。」

記者 Pegasus J. 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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