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檢察官,一名男子被指控本月初一天內在Oakland連續搶劫三家速食店。
Alameda縣地區檢察官辦公室週四在一份聲明中表示,31歲的Clarence Esteen被控五項二級搶劫罪。
根據對他的刑事指控,Esteen7月5日進入San Pablo Avenue 6600號街區一家McDonald’s餐廳,向員工索要錢財。
約30分鐘後,他進入同一大道5400號街區一家Papa John餐廳,向收銀臺員工索要錢財。
五分鐘後,Esteen前往附近的Cassave Restaurant&Taqueria,再次向員工要錢。
檢察官表示,如果Esteen被判所有指控成立,他將面臨9年州監獄監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