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ncord市議會通過租金穩定條例

週二晚,經過七年討論,Concord市議會通過一項租金穩定條例,加入到Richmond和Antioch等Contra Costa縣其他城市行列,對房東每年租金漲幅進行控制。

議會以4比1投票結果通過該條例。條例在正式生效前提交議會進行正式二讀,預期4月生效。

獨戶住宅、出租的共管公寓單元和出租的附屬住宅單元將不受擬議條例的約束。業主居住在其中一個單元的複式公寓也不受租金穩定或逼遷規定的約束。

條例把年租金漲幅限制在3%,或Consumer Price Index (CPI,消費物價指數)的60%,以較低者為准。1995年2月1日之前建造的兩個或以上單元的多戶租賃綜合體適用於該條例。

城市還要求房東逼遷租戶必須有正當理由。該條例的正當理由部分將解決業主需要逼遷租戶以便自己能搬進單元居住的問題。議會決定,如果因自己搬入獨戶房屋進行逼遷,業主將向租戶支付第一個月和最後一個月的租金以及外加2000元搬遷費,作為補償。

保障房綜合體將受到所有租金穩定和逼遷正當理由規定的約束。然而,如果綜合體與市、縣或其他政府機構簽訂了將租金漲幅限制在5%或以下的監管協議或契約限制,這些協議將得到遵守。

如果租戶超過有資格獲得低收入住房的收入上限,城市將按照州規定,將租金限制在5%漲幅加上年度CPI或10%漲幅,以較低者為准。這些租戶不需要支付超過月收入30%的租金。

條例還將建立一個利用聽證官的程式。通過這個程式,認為租金上漲不符合條例的租戶可以提出上訴。業主也可要求高於條例允許漲幅的租金漲幅,以獲得投資物業的公平回報。

根據週二會議的工作報告,Concord有約18100個住宅租賃單元,其中9200個單元將受到租金穩定和逼遷正當理由規定的約束,另外8900個僅受逼遷正當理由規定的約束。

所有18100個出租單元都需要在Concord住宅租金登記專案中登記。

每個擁有受租金穩定或正當理由約束的房產的人都將被要求每年向城市登記他們的單元,並支付目前尚未確定的年度登記和管理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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