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le兩千多萬和解Family Sharing訴訟

Apple去年十二月中同意支付兩千五百萬元來和解一起集體訴訟,指控其Family Sharing功能讓用戶可與最多五位家庭成員,分享他們所購買的應用程式、音樂、電影、電視節目和書籍。

這起訴訟於2019年被首度提出,聲稱「Apple扭曲了使用其Family Sharing功能的能力,變成對應用程式訂閱的分享。」訴訟指出,Apple否認它造成任何誤導性的扭曲,並「否認所有關於不法行為的指控」。不過和解協議內容寫道:「Apple已經得出結論,繼續捍衛這一行動將會繁重且昂貴。Apple願意以不承認有任何形式的過錯、責任或不法行為,進入這和解程序。」

不過從法庭文件可發現,Apple對不支援Family Sharing的應用程式,也做了Family Sharing是一個選項的廣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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