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議員提案統一食品日期標示方式

食品包裝上的賞味日期或者有效日期標籤,因為沒有聯邦法規定出一種統一標示方式,往往造成有些食品過早丟了而浪費,有些又可能擺太久而有食安風險,因此加州議會打算自訂規矩出來。

州眾議員Jacqui Irwin草擬了AB 660法案,要訂出統一的標示方式。打算移除掉“sell by”的標籤,然後要求食品生產商使用“best if used by”或者“use by”的標示方式。Irwin表示,現行的標示方式太混亂了,往往會誤導並混淆消費者,她說:「例如“sell by日期”這樣的標示方式,對零售商在輪換庫存時有意義,對消費者來說,則完全沒有意義。」

Irwin的法案若經議會通過,並經州長簽署,則將從2025年1月1日生效,屆時將要求加州食品農業部與加州公衛部,協助食品生產商、加工商與零售業者,用統一的標示方式來與消費者溝通品質日期與安全日期,原則上僅僅與人體健康有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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