早上八點我走進台北某超商,空無一人,只有我和小哥。付賬時,小哥對我說:「請戴上口罩。」

「不是已解封了嗎?」我問。

「室外解封,室內沒解封。」

我再看室內, 真的只我們俩。付賬枱在門口,我只踏進室內一小步。

「是建議還是強制?」我問。

「是建議。」

「那我就不戴了。」

對方低下頭,我猜我傷了他的心。

台灣12月1日室外口罩解除,我想像會聽到群眾齊喊:「受夠了!」一把拉下口罩,沒料到台灣完全不是這一回事,眼睛所見,室外全部人都戴口罩,句括那些獨走的行人,他們和下一個行人之間的距離,就是想傳染都傳染不到的那個距離。

這種社會制約蠻驚人的,在傳染機會極低的室外空間內,居然沒人想扯下口罩,是真的那麼小心,連自由呼氣的快樂都可放棄,還是三年來的各種疫情指示,已深入人心,連自己去判斷「感染機會極低而不必戴口罩」的機會都放棄了。

相信很多人會說,戴口罩比不戴口罩好,保護自己也保護別人,用意雖好,但是社會運行,不能一直停在互相保護的階段,否則就無法跨開大步迎接疫情後的時代。譬如台灣數個月前邊境解封,民眾出國遊玩,但是外國觀光客沒有來到台灣,想想看,誰會想到一個人人戴口罩的地方來玩呢?口罩社會給人不愉悅的感覺,進而增加遊客的心理壓力,真是戴也是,不戴也不是。

下面是台灣對「拆掉口罩」的諸多指引:

一、室外空間、室外場所,取消應全程佩戴口罩之規定。惟歲末/跨年大型室外活動之口罩規定,將視近期疫情變化,另行研擬。

二、外出於室內空間、室內場所(包括車廂、船舶、航空器等運具之內部空間),維持應全程戴口罩,但符合例外情形者,得免戴口罩。

三、符合以下例外情形者,於室內得免戴口罩,但應隨身攜帶或準備口罩。但若本身有相關症狀或與不特定對象無法保持社交距離時,仍應戴口罩:

(一)從事運動、唱歌、拍攝個人/團體照。

(二)自行開車,車內均為同住家人,或無同車者時。

(三)直播、錄影、主持、報導、致詞、演講、講課等談話性質工作或活動之正式拍攝或進行時。

(四)於溫/冷泉、烤箱、水療設施、三溫暖、蒸氣室、水域活動等易使口罩潮濕之場合。

四、外出時有飲食需求,得免戴口罩。

五、於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指定之室內場所或活動,如符合指揮中心或主管機關之相關防疫措施,得暫時脫下口罩。

六、餐飲場所:取消宴席不得逐桌敬酒敬茶之規定。

看來,指揮中心確實想解除某些限制,但又不敢放開大步,所以就有主持人在「正式」錄影時可免戴口罩,但在錄影前後又必須戴口罩這樣奇異的規定。

另一個奇異點是餐飲,網路有云:「在餐廳外不戴,走進餐廳要戴,坐下又脫掉,站起來上廁所再戴上,回來吃飯再脫掉,這是什麼智障政策?」

「我進餐廳戴口罩開始吃,吃完再戴走出餐廳再脫,有人可以跟我解釋一下這樣的防疫意義在哪裡?」

換句話說,若去自助餐廳,取菜要戴口罩,坐下來吃又拿掉,幾步之遙,這樣折騰,有什麼意義?

這樣那樣的防疫規定,在清零政策時還說得通,在放棄清零政策後就變成表面文章,頂多做到「多少防一些」這個效果,而這對Covid這個傳染率那麼高的病毒,是沒有用的。我在美、台的家人共十三人,十人確診,台北家人天天戴口罩,也沒有躲過。歐美早不報確診人數,因為隱藏不報的人太多了,不確實的數字就沒有意義。老實說,再多的規定也防不了隨空氣隨處散佈的東西,還是把決定權交在民眾手中,為了自身福祉,民眾自會做出最好的決定。

台北家人戴口罩習慣了,不戴沒安全感,姪女說:「我現在要練習不戴口罩」,在夜空下散步,只有我們一家人,周圍二十呎內都無人,她把口罩拿下,沒多久又掛回去。

話說回來,口罩遮住下半個臉,讓你合法, 合社會性的遮住半張臉,除了健康因素外,也有其優點,女人可以少化妝,情緒不顯露,美醜無人知,政客的心事無法從臉部得知,人生在世,誰不喜歡有機會遮掩一部份呢?

然而,口罩終是要拿下來的,或許個人戴不戴口罩不是那麼重要,而是整個社會處於什麼心態。世足賽,中國和台灣的球迷都缺席了,當世界大部份地區都已放棄口罩,台灣民眾何時才能再度「整臉」入鏡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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