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費收入應納稅,必須申報

在餐館、髮廊、旅館和類似行業工作的人經常會為他們提供的客戶服務而收到小費。小費可能屬於應稅收入,對於在這些領域工作的人來說,了解與小費相關的關鍵信息非常重要。

什麼是小費?

小費是客戶向員工支付的可選擇性的現金或非現金付款。

•           現金小費包括:直接從客戶那裡收到的小費,由雇主分發給員工的電子方式支付的小費,以及在任何小費分享協定下從其他員工那裡收到的小費。所有現金小費都必須報告給雇主。

•           非現金小費是指以現金以外的其它任何形式收到的有價值的物品,例如:門票、通行證或客戶提供給員工的其他物品或商品。非現金小費不需報告給雇主。

四個因素決定了付款是否屬於小費。通常,所有四個因素都必須滿足:

•           客戶是自願而非強制付款;

•           客戶必須擁有確定金額的不受限制的權利;

•           付款不應是談判的主題或由雇主政策規定;和

•           一般來說,客戶有權決定誰收到付款。

直接和間接小費

當員工直接從客戶那裡收到的小費(即使是小費池中的一部分),屬於直接小費。收到直接小費的員工包括服務員、調酒師和髮型師等。

當通常不直接從客戶那裡收到小費的員工收到小費時,屬於間接小費。收到間接小費的員工包括在餐館收拾餐桌的服務生、服務調酒師、廚師和髮廊洗髮師等。

保存每日小費記錄

員工必須每天記錄收到的現金小費。員工每日小費記錄以及向雇主報告中包含的表格4070A《員工每日小費記錄》,來記錄他們每日收到的現金小費。

他們還應記錄任何非現金小費的日期和價值,例如門票、通行證或其他有價值的物品。儘管他們無需向雇主報告非現金小費,但他們必須在其稅表中進行申報。

向雇主報告小費

沒有必需的表格,但報告必須包括:

•           員工簽名;

•           員工姓名、地址和社會安全號碼;

•           雇主姓名和地址(機構名稱,如果不同);

•           報告涵蓋的月份或期間;和

•           該月份或期間內收到的小費總數。

員工必須在收到小費的次月的10號之前向雇主報告小費。

僱員可以使用第1244號出版物(英文)中的表格4070《員工提交給雇主的小費報告》,或者使用雇主提供的表格以及雇主使用的其他電子系統,只要它包含報告所需的上述要素即可。

員工不必向每位雇主報告每月少於20美元的小費金額。

在個人收入所得稅申報表上申報小費

員工向雇主報告的小費,包含在員工的表格W-2,工資和稅務報表(英文)中,用於申報個人稅表。

員工未向雇主報告的任何小費都必須在表格4137,未報告的小費收入的社會安全和醫療保險稅(英文)中單獨申報,以作為額外工資包含在稅表中。員工還必須支付因這些小費所欠的社會安全和醫療保險稅中的員工份額。

對雇主的要求

員工有收到小費的話,雇主必須:

•           保留員工小費報告。

•           根據員工的工資和小費收入來預扣稅款,包括所得稅以及社會安全稅和醫療保險稅中員工的那部分。

•           根據支付給收到小費員工的總工資以及報告的小費收入,來支付社會安全和醫療保險稅中雇主的那部分。

•           通過表格941,雇主的季度聯邦稅表(英文)來向國稅局申報此信息。

•           遵照聯邦稅收存款規定來存入預扣稅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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