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兒童同意疫苗年齡提至15歲

週四,加州立法者修正一項允許未成年人無需父母同意接種疫苗的法案,將擬議最低年齡提高到15歲。即便如此,15歲仍是美國最年輕年齡之一。

目前,加州12至17歲未成年人在未經父母或監護人許可情況下不能接種疫苗,但接種防止性傳播疾病的疫苗除外。加州法律已允許年滿12歲未成年人同意接種乙肝和人乳頭瘤病毒(HPV)疫苗。

上個月,州參議院以21票對8票通過該法案。這項法案允許年滿12歲未成年人接種任何經FDA和CDC批准的疫苗,包括冠狀病毒疫苗,即使他們的父母反對。12歲是所有州中最小的同意年齡。

共和黨眾議員Kevin Kiley在推特上表示,該法案「遠未接近」獲得眾議院通過所需的41票。

該修正案不改變性傳播疾病相關疫苗的更低同意年齡。

Alabama允許兒童從14歲開始接種疫苗,Oregon為15歲,Rhode Island和South Carolina為16歲。包括Philadelphia和Washington, D.C.在內的城市允許年滿11歲兒童同意接種COVID-19疫苗,而San Francisco為12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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