VTA槍擊慘案週年  受害人家屬提起訴訟

在Valley Transportation Authority一名問題員工槍殺九名同事後一年,一名受害者的家人於週四提起訴訟,指控VTA、Santa Clara縣警長辦公室和一家私人安保公司未能處理持槍者的暴力威脅和提供足夠安保,因怠忽職守造成非正常死亡。

2021年5月26日,57歲的Samuel James Cassidy攜帶三把9毫米手槍和32個大容量彈夾,抵達工作地點,在一個鐵路站場內一個接一個地向同事開槍。他一共發射了39發子彈,致9名員工身亡,然後在警員逼近時將槍對準自己,自殺身亡。

VTA在案發後發布了200多頁電子郵件和其他文檔。根據這些資料,Cassidy因為工作場所行為四次成為調查對象,並且在一次口角後,一位同事擔心他會「發瘋」。

Lars Kepler Lane的家人在提起的訴訟中稱,VTA「知道並經歷過Cassidy多次不服從行為。SCVTA還知道Cassidy在至少四個不同場合與同事發生數次口頭爭吵,但未對Cassidy任何一起事件進行充分調查和/或紀律處分。」遇害的Lars Kepler Lane自2001年起在VTA工作,有三個孩子。

槍擊慘案發生後,同事將槍手描述為一個局外人,稱他不與他人交談、也不融入人群中。他的前妻稱,十多年前,他下班回家時常常對被他自己認為不公平的工作表達憤慨和憤怒之情,甚至提及在工作中殺人。
這一在Santa Clara縣巡迴法院提起的訴訟還列入Santa Clara縣警長辦公室和Universal Protection Service。這兩個機構都與VTA簽訂了提供安保的合同。

週四,VTA、警長辦公室和Universal Protection Service母公司Allied Universal沒有立即回應置評請求。

根據加州法律,被告可以要求在工作中受傷或死亡的雇員提出員工賠償要求,但這起訴訟辯稱,因為雇主存在「故意和無恥的不當行為」,VTA槍擊案不適用這一法律。

員工賠償「不包括在大規模槍擊中被槍殺。在本案中,被告有義務提供安全保障,」律師Nicholas Rowley表示。「不是僅僅不充分的問題,他們沒有經過實際培訓的安全員,也沒有實施政策或程式。這是可以預防的。」

Rowley說,由於大規模槍擊事件仍在發生,但官員們幾乎沒有做出任何改變來保護公眾,「這確實是目前做出實質性改變的唯一途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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