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SF推十一月公投自建社會住宅

為了努力實現市內有更多的可負擔房,South San Francisco市議員們寄望於十一月的一項公投倡議,將允許市府自行興建、擁有與營運社會住宅,而不需要開發商的幫忙。

幾十年來,開發商與投資者一直是灣區與這個國家的住房生產引擎,但SSF市議會已經投票一致通過,市民們應該可以自行決定是否要讓這城市更像新加坡與維也納,也就是那些擁有吸引人又穩定的混合收入公共住宅。

根據加州憲法第34條,這是1950年通過的,在任何聯邦、州或地方自治體要自行開發、興建與收購低租金住房項目前,都需要選民通過來給予授權。所謂的低租金住房項目,是指由公共預算出錢,提供給低收入戶市區或農村的住房。

該市議會於2月16日通過的這項公投倡議,就有望把這市府主導全推到十一月的公投。倡議將授權SSF於未來三十年內,每年來開發、興建或收購總住房數1%的單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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