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總統拜登日前被媒體詢及台灣議題時說,他和中國大陸領導人習近平今年9月9日通電話時,雙方同意遵守「台灣協議」。問題是,美國總統尼克森1972年訪問中國大陸並簽署兩個政府之間第一份文件「上海公報」之後,

數十年雙方簽署的文件、美國有關台灣的政策文件等,以及雙方最高導領人互訪時的演講、記者會回答問題等,沒有一次寫下文字或口頭說到「台灣協議」這個詞。

有人以為美國對台海兩岸的政策出現變化,一時議論紛紛,出現各種揣測,但白宮發言人強調,美國的相關政策沒有任何變化。

這很可能是一個用辭不當造成的「混亂」。

這令我回想起30多年前,因傳媒報導之誤,而引起令北京駐美大使發怒的往事。

那是1987或1988年,北京駐美國大使韓敘,應美國世界事務委員會(World Affairs Council of America)北加州分會之邀,擔任一場午餐演講會的主講人,談美中台關係。地點在現今的舊金山中央公園旅館(The Park Central San Francisco),旅館的當年名字想不起來了。

現場採訪記者兩人,一是美聯社的年輕女記者,交談之下,得知她才工作幾個月。我則為一份全美發行但現已不存在的華文報紙作報導。

韓敘的演講內容,基本上不脫北京的對美、對台政策,無甚新意。他說北京爭取用和平方式解決「台灣問題」,以統一中國。但如果台灣宣佈獨立、外國入侵台灣,或台灣發生嚴重社會動亂,北京將對台灣採取軍事行動。韓敘演講後,走下台和聽眾交談,我也和他聊了幾句。

第二天,韓敘的講話刊登在我服務報紙的頭版,儘管不是頭條,但在重要版面。問題是,標題竟然是:中國駐美大使承諾北京不會對台灣動武。主新聞採用了美聯社的報導,我的報導被刪減、附在其後。

看到美聯社的報導大吃一驚,這明顯失實。美聯社那位菜鳥記者不懂台灣海峽兩岸事務。但我平時只和舊金山地方版的編輯聯絡,報社紐約總部的編輯從無來往,我也不想「挑戰」紐約總部。相關常識他們不知曉,夫復何言?

沒想到,過了不久,在另一個場合和韓敘大使「重逢」。韓敘一見到我,立刻怒氣沖沖向我走來,「你是怎麼報導的?甚麼承諾不對台灣動武?我根本沒有這樣說過!」

我回答說:「韓大使,可能給您添麻煩了,真的很抱歉。不過,您一定注意到,您說的這個報導, 是美聯社記者寫的,本報採用的是美聯社的譯稿,您或許可以向美聯社編輯部提出這件事,或者向鄙報在紐約的編輯部提出。我寫的內容,我認為並沒有錯誤。」

解釋一番後,韓大使的口氣軟了下來。

涉及台灣海峽兩岸事務的議題非常敏感,無論口頭討論或提筆寫文章、擬文件,都必須慎之又慎,用錯一個詞就可能引起誤解。這種事發生在平民百姓之間的議論沒有關係,如果當事人是政府當局的重要人物,或發生傳媒誤報,後果也許會很嚴重。

順便說一句,當年北京對台灣動武的三個前提:台灣宣佈獨立、外國入侵台灣,或台灣發生嚴重社會動亂。在北京的「全國人大」2005年通過的「反國家分裂法」中,將這三個前提改為:台灣獨立、發生將會導致台灣從中國分裂出去的重大事變、和平統一的可能性完全喪失。

作者/劉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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