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陽光明媚,連房地產都拿來當賣點,太陽能自然是優勢與趨勢,加上環保的政治風氣使然,所以鼓勵住宅屋主加裝太陽能發電板便成了水到渠成的政策,但除了言辭鼓勵外,當然還要來個金錢獎勵才能見效,

故加州公用事業委員會(CPUC)於四五年前推動了Net Energy Metering(NEM)計畫,核心是「逼」加州三大電力公司以優惠價買回自用外剩餘的太陽能電力。

其實NEM計畫也不只適用於小型太陽能,風力、沼氣和燃料電池都可申請,太陽能只是大宗,而其條件就是生成的電力要全部或部分供應發電場所使用,通常也就是家用,一般太陽能或風力農場這種純商業發電項目是不符合的。NEM允許那些自己發電自己用,也就是客戶端發電機的客戶,可以自用之餘賣給電力公司,然後就會從電費單中獲得收益。NEM並未限制參加者資格,也就是發電量多寡,不過九成以上社區內以兆瓦(MW)計的客戶端發電機,並連網到合約的加州三大電力公司(PG&E、SCE與SDG&E),則不納入NEM優惠中。

這個以鼓勵使用清潔能源來自給自足電力的獎勵辦法,讓電力公司以賣給客戶的零售價格來收購,目前大致上是每度電(千瓦小時kWh)25美分,細部會因電力公司與其它因素而價格略有差異。不過客戶端就像是電力公司賣電般地賺錢,而且沒有其它經營費用,因此NEM設計的獎勵措施等於是強迫電力公司以最貴價格來買電,因為比起他們向商業太陽能與風力農場、燃氣發電廠和水力電廠收購的批發價,這樣的零售價等於是讓電力公司自行吸收行政與基礎設施成本。

電力公司也不是傻子,政府為其政策要他們花大錢來故意買貴,產生的成本自然要找人來轉嫁,而這些人就是非太陽能用電戶。根據柏克萊加大的研究,目前電力公司轉嫁太陽能客戶成本到非太陽能客戶身上,每年大約三十億元。以SDG&E為例,他們說每年轉嫁到每位非太陽能客戶身上平均超過兩百元,按環保團體Natural Sources Defense Council (NSDC)的估算,SDG&E如果不故意向太陽能發電戶買貴,則非太陽能用戶每年可省下16%的電費。這樣的政策因此產生了不公平性,更因此CPUC打算要縮水這獎勵,以降低這不公平性,畢竟會在自家屋頂裝太陽能發電板的人,除了有環保意識外,也較非太陽能用戶來得有錢。

州從1995年就開始推廣屋頂加裝太陽能發電板,光電模組技術也因全球都重視而日新月異,從早期的多晶矽到單晶矽的矽晶模組,後來又發展出薄膜與化合物等已商業化的產品,研究中的還有鈣鈦礦和有機等,其中光電轉換效率以三五族化合物半導體的四十幾趴最佳,但它也最貴,所以一般家庭商業化光電板都是以轉換效率最高可25%的單晶矽為主。此外,CP值相信才是安裝者最大的考量,無論他是否為環保主義者。根據太陽能產業協會(SEIA)與國家再生能源實驗室(NREL)產業與官方數據,1998年一套家用太陽能發電系統的每瓦發電成本(cost per watt, CPW)平均在$12.36,到了2008變成$8.84,再過十年已可降到三元多一點點,如今更已是兩塊五左右,這會依所住州而略異,例如加州是$2.68,喬治亞州已到了$2.33,這還是因為今年聯邦免稅額比去年少了4%,加州的政府津貼就從6kW系統少六千元起跳了。

因為安裝價格越來越便宜,多餘的電又能以零售價賣回電力公司,因此太陽能發電系統就有了太陽能投資回收期(solar payback period)的精打細算工具。一般來說,安裝戶都會先看系統淨支出減掉政府津貼後的成本,然後除以每年省下的電費加上賣給電力公司的收入,得出一個所謂投資回收時間期,今年的一般估算都差不在八年上下,但隨著系統的CPW因技術進步而降低,這樣的年限已可在三至五年間,而之後幾十年都是賺的,投資報酬率會在八到十幾倍,問題就出在這樣的報酬是電力公司拿非太陽能戶來支付的,因此社會不公平爭議也日漸浮現檯面。

如何在環保發電與社會公義之間取得平衡,已成了主管機關與環保團體以及公用事業體之間的蹺蹺板遊戲。最簡單的平衡方法就是讓低收入的非太陽能用戶也裝得起太陽能板,讓窮人也參與這場從大自然獲益的遊戲,NSDC就是這樣提出建議的,也許窮人沒資本讓三五年就開始收益,但讓他們拉長成九年十年或再長一點才收益,就像是房貸時間拉長一樣,每月負擔就會減輕,這樣便能環保與公義兼顧,而這也是大家努力的方向,希望未來全加州戶戶都可發電,有如另一種全民基本收入般。

記者 Pegasus J. Ju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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