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洛杉磯煙花爆炸案嫌疑人遭聯邦指控

一名南洛杉磯男子因非法運輸在另一州購買的數噸爆炸物(包括被警方引爆的危險自製裝置)而被捕,並受到聯邦指控。他的危險行為導致一場大規模爆炸,致使一輛專門設計的密封車被毀,17人受傷。

Arturo Ceja III週五被ATF特別探員逮捕,被控無證運輸爆炸物。Ceja將繼續被拘留,直到週二首次出庭。

ATF週六認定,Ceja在後院儲存約32000磅煙花。

報導稱,Ceja在6月下旬曾多次前往Nevada購買各類煙花,其中包括空中展示煙花和大型自製煙花。他用租來的貨車運送煙花。

大部分煙花都是在Nevada州從一個人手裏買的。這個人的煙花放在一輛停在停車場的Honda汽車的後備箱裏售賣。

指控稱加州煙花售價可能是Nevada四倍。

Bureau of Alcohol, Tobacco, Firearms and Explosives一名特別探員證詞稱,Ceja沒有ATF爆炸物許可證或任何種類許可證,無權運輸空中燃放煙花或用爆炸材料製成的自製煙花。

事發當日,洛杉磯警察局接到消息獲悉Ceja後院存有煙花,隨後派員前往他在East 27th Street的住所。趕到現場的警員在大硬紙板箱裏發現500多箱商業級煙花。

指控稱:「這些煙花以不安全方式存放在室外。它們被放在沒有安全措施的帳篷下,並且旁邊就是烹飪烤架。」

除了商業煙花,對Ceja住所的初步搜查還發現140多個自製煙花,以及製造爆炸物的部件。

在這些煙花從Ceja住所被移走時,洛杉磯警察局拆彈小組確定,由於部分自製煙花有爆炸危險,在人口稠密地區運輸極不安全,因此使用全密封容器(TCV)進行現場銷毀。

但是在銷毀過程中,整個TCV發生爆炸,形成大規模衝擊波,造成附近房屋受損以及17名執法人員和平民受傷。

無證運輸爆炸物指控如果成立,違法者最高可被判處10年聯邦監禁。

正在調查此案的單位包括:Bureau of Alcohol, Tobacco, Firearms and Explosives;聯邦交通部總檢查官辦公室;洛杉磯警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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