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enlo Park煙花違法者面臨罰款或監禁

著眼於在7月4日前嚴厲打擊非法燃放煙花行為,Menlo Park市議會週二晚批准了新的法律。


市議會通過一項臨時緊急條例。根據這一立即生效的條例,出售或使用非法煙花的人將面臨1000元罰款和/或最多6個月的監禁。
議員Cecilia Taylor 說,這項條例是應她的一些選民的要求而提出的,這些選民受到社區中煙花燃放日益增多的影響。
Taylor說:「過去幾年,特別是去年,Menlo Park非法煙花燃放數量多到讓很多人難以忍受。」Taylor代表Belle Haven街區所在的District 1。


煙花除了給社區帶來煩惱外,還可能造成人身傷害、財產損失或增加火災風險。
Taylor承認警察局最近在打擊街頭燃放非法煙花方面所做的工作,但他表示,政策作為執法工具也很重要。
議員Ray Mueller和Jen Wolosin擔心處罰可能過於嚴厲,對低收入家庭造成過高影響。但議員們還是全體投票贊成這項條例。


議員們還支持根據違規情況減少罰款或調整罰款金額的可能性。


Menlo Park警察局長David Norris說,警方將開展教育活動,確保公眾瞭解新法律。他說,警員還將接受在執法時運用自由裁量權的培訓。


市長Drew Combs說,他理解處罰可能看起來很嚴厲,但他說:「在某種程度上,這是故意的。」Combs說,煙花已成為社區一個影響生活品質的主要問題,因為煙花會在深夜吵醒人們,嚇壞孩子和寵物,讓人們感到擔心。

Menlo Park條例跟隨了San Mateo縣最近更新的法律。5月18日,San Mateo縣監事會批准加大對在縣非合併區銷售或使用非法煙花的人的罰款,並可以判處他們監禁。

Leave a Reply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