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逼遷暫停令延長至6月30日

加州官員週一宣佈,州已計畫將現行逼遷暫停令期限延長至6月30日,以此幫助COVID-19疫情期間支付房租有困難的加州居民。

這項還需得到州議會批准的提案將延長原定於1月底到期的一項州法律。該法律禁止房東逼遷因疫情而無法在3月至8月間支付房租的房客。不過,如果希望獲得這項法律的保護,房客必須在9月1日至1月31日期間支付至少25%的到期租金。

就延長保護受COVID-19影響的加州人的逼遷禁令,州長Gavin Newsom與參議院臨時議長Toni Atkins和眾議院議長Anthony Rendon發表了聯合聲明。

「COVID-19持續摧毀我們全加州社區,太多加州人離失去公寓或住房只差一張薪水支票。這些家庭現在需要保護和救濟,」聲明說。「今天,我們宣佈一項協議,將加州逼遷暫停令延長至2021年6月30日,保護房客和小房東,使得他們不因疫情失去住房。」

這項提案還將使用國會根據最新冠狀病毒援助計畫批准撥給加州的26億元,向房東支付房客未付租金的80%,但前提是房東免除剩下的20%。如果房東拒絕,州府將支付25%的未付租金,用於確保低收入房客在6月底前不會被逼遷。

Newsom在週一新聞發佈會上談到了已達成延長逼遷禁令的協定,提供了州應對COVID-19疫情的最新資訊。

Newsom說,本週晚些時候,更新後的法律將提交立法者,屆時將提供計畫更多細節。

他還表示,該計畫將在信用記錄、債務催收和權利通知方面為房客提供額外保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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