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1日起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檢疫規定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本(2020)年12月30 日宣布,考量新冠肺炎(COVID-19)疫情仍然嚴峻,為維護國內防疫安全及確保國人健康,

自明(2021)年1月1日零時起(當地搭機時間),限縮非本國籍人士入境及檢疫規定,在臺轉機也將暫時停止。

    獲我國居留證之外籍人士仍准予入境,具「外交公務」、「商務履約」或「人道考量」事由、國人及持我國居留證者之配偶與未成年子女,以及應聘工作者則可憑應備文件申請特別入境許可;另外籍人士持有2020年12月30日前駐外館處所核發之有效的特別入境許可者,亦可前往臺灣。

    另自明年1月15日零時起,入境旅客除須依原規定檢附登機前3日內核酸檢驗報告外,也須提供檢疫居所證明(以集中檢疫或防疫旅宿為原則,若選擇居家檢疫者,則須1人1戶且經切結)。上述入境及檢疫措施將由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視全球疫情及執行狀況適時滾動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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