聖縣正制定COVID-19疫苗分發計畫

Santa Clara縣官員週三說,他們正在制定COVID-19疫苗的分發計畫。

與其他轄區一樣,縣最初將獲得有限疫苗供應。最重要的是為處於抗擊病毒前線的醫護人員提供疫苗。Santa Clara Valley Medical Center副首席醫療官Jennifer Tong博士說,其他人可能需要「幾個月」才能獲得疫苗。

同時,鑒於疫情反彈迅猛,縣「非常擔憂」是否有足夠床位和工作人員照顧患者。

縣表示,截至週三上午,為縣南部和東部地區提供服務的5家醫院總共只有不到12張重症監護病房床位可用。而全縣也只有44張ICU床位可用。

目前尚不清楚縣最初將獲得多少疫苗。

Tong說:「我們準備儲存,然後分發我們收到的全部疫苗。」

此外,縣此前有一道命令要求到距離縣邊界超過150英里地方出行的人返回後必須進行14天隔離。這項命令仍然有效。縣法律顧問James Williams說,縣使用150英里作為出行距離,是因為它覆蓋「最有效點」。

縣週三公佈了對旅行隔離令的以下澄清:

·健康令所定義的受許可醫護人員和所有在急症護理醫院工作的人員在抵縣後不需隔離。此舉旨在確保有足夠人員配備。

·僅為履行基本政府職能而出行的人員在抵縣後不需要進行隔離。

·下列人員必須進行隔離,但出於工作目的,可以離開家或隔離點:

°履行基本政府職能的政府員工,前提是如果沒有他們,政府實體缺乏履行基本職能的人員。

°基本員工僅為執行基本基礎設施工作出行,前提是雇主認為如果沒有他們,它會缺乏執行此類工作的人員。

·僅在Santa Clara 縣過境且不過夜的人員不必隔離。例如,在SJC停留的人。

·來Santa Clara縣獲取醫療機構服務的人員需要隔離,但可以離開隔離區以獲得這些服務。

·任何人都可離開隔離區以遵守法院命令或在法院或行政訴訟中出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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