聯邦對Theranos創辦人提第12項指控

即使瘟疫與動亂在國內蔓延,之前被人注目後來被遺忘的矽谷一些大案可沒因此停下來,例如聯邦檢察官七月底就對Theranos創辦人Elizabeth Holmes,恢復了第12項重罪詐欺指控。

這位Stanford大學的高材中輟生,被起訴騙取投資人數億元資金,並以其在Palo Alto創立的血液檢測公司虛假報告,欺騙了醫生和患者。目前她正在San Jose的聯邦地區法院,以視訊方式進行預審。Holmes於2018年6月首次被起訴11項詐欺罪,但她和共同被告,前公司總裁Sunny Balwani都不認罪。

檢察官本於五月初新增第12項詐欺指控,但Holmes的律師則稱其「明顯違憲」。聯邦就提交第二份起訴書,撤銷這第12項指控,但並未說明原因。直到7月28日檢察官提出第三份起訴書,恢復了這項指控。

Holmes的律師已經聲稱第二份起訴書可能侵犯了她的權利,因為產生該起訴書的大陪審團,是在COVID-19大流行期間創立的,而他們已經要求法官Edward Davila讓他們看看大陪審團的遴選記錄。

Leave a Reply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