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F更新面部遮蓋要求

San Francisco市官員週五宣佈,根據新的州和聯邦指導方針,對城市面部遮蓋的要求進行了更新。從現在起,城市要求居民在各種環境下遮住口鼻以防止COVID-19傳播。

根據San Francisco公共健康局發佈的最新健康令,在有共用設備的封閉共用工作場所,所有10歲及以上的居民在接近其他人6英尺距離時,即使是單獨在小隔間裏工作,也必須遮住臉。

在電梯、休息室、洗衣房、大堂、走廊和洗手間等公共區域,以及在食品服務部門工作時,必須使用口罩。

由於存在窒息危險,兩歲以下兒童不建議面部遮蓋;然而,儘管對2歲至9歲的兒童佩戴面罩沒有要求,但鼓勵在可能情況下這樣做。

城市官員說,根據最新健康令,因身體狀況不能面部遮蓋的人必須持有醫療專業人員簽發的豁免書。

這項新規則午夜開始生效,將不限期持續實施。它與加州公共健康部和Centers for Disease Control and Prevention的最新指導方針保持一致。

新命令出臺之際,城市和整個加州COVID-19病例正持續飆升,數縣正面臨推遲甚至撤銷重新開業的抉擇。

最新健康令在城市先前面部遮蓋令基礎上頒發。先前的面部遮蓋令要求居民在城市人行道、公園、公共交通和任何其他戶外公共場所遮蓋面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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