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rin縣第四次延長逼遷暫停令

週二,心系疫情期間經濟受創居民,Marin縣監事會第四次延長縣逼遷暫停令。

此次延期將持續到930日。初始暫停令在324日獲得通過。

縣稱,只要房客在租金到期後30天內發出通知,聲明疫情期間財政困難造成他們無力支付,那麼房東就不能逼遷房客。

Marin縣規劃經理Leelee Thomas稱,該決議為房客提供租金90支付期。

縣稱,房東不得對在逼遷暫停或隨後90天期間內所欠租金收取滯納金。

決議敦促房客和房東商定還款計畫,允許房客在逼遷暫停期間支付部分租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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