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些灣區縣市宣佈,它們要求居民疫情期間在公共場合必須佩戴面部遮蓋物或口罩。
週五下午,Contra Costa、Marin、Alameda和Sonoma四縣健康官員作出這一宣佈。
除了四個灣區縣外,Fremont和San Francisco兩市也頒佈了類似的居民條例,要求在公共區域、公共空間和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時佩戴口罩。
San Francisco
在San Francisco,該條例將於週五午夜生效,警方將於4月22日上午8時開始執行。
4月2日,城市首次建議佩戴口罩。週五條例則規定城市居民必須佩戴面部遮蓋物。
在什麼被視為面部遮蓋物問題上,居民不必糾結於是否必須佩戴N-95口罩。城市官員說,使用大手帕、圍巾、毛巾或自製口罩也是可以的。
Contra Costa縣
在Contra Costa縣,這項命令將於4月22日生效。這個東灣縣與灣區其他地區有類似的指導方針。
從事基本業務、去醫療場所或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的員工和居民必須佩戴口罩或面部遮蓋物。
官員強調,12歲以下兒童不必戴口罩,而2歲以下兒童則是不得戴口罩,因為存在窒息危險。
Marin縣
Marin縣口罩令4月22日生效,要求居民採取類似行動。
Sonoma縣
從週五開始,Sonoma縣居民外出公共場合時必須佩戴面部遮蓋物。
Alameda縣
從週五午夜開始,Alameda縣居民必須佩戴口罩。縣政府官員週五宣佈,執法工作將於4月22日上午8時開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