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tflix首席執行長Reed Hastings週二(1/21)證實,儘管一直有投資者的壓力,但Netflix仍拒絕採用廣告為基礎的商業模式來增加收入。

該公司在第四季財報會議上,再次否決了靠廣告支持的選項想法。Hastings解釋說,在線上廣告事業中沒有「輕鬆錢」可賺,而該事業必須與Google、Amazon和Facebook等公司競爭。他說:「Google、Facebook和Amazon的線上廣告非常強大,因為它們從很多來源整合了很多資料。這樣做會產生業務成本,但也會使廣告目標更準確且更有效。因此,我認為那三大巨頭已拿下大部分的線上廣告業務。」

他繼續說,要使廣告事業收入從五十億增加到一百億元,你就必須從現有廣告商那裡搶奪,而要想從Amazon、Google和FB那裡搶些線上廣告下來,那可是非常具有挑戰性,「那裡可沒有輕鬆錢可賺。」對於Netflix的未來,他說:「我們已經有個簡單多了的商業模式,就是專注於串流服務和客戶滿意度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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