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CROWN Act禁止頭髮歧視

加州成為第一個禁止在工作場所和學校歧視天然頭髮的州。

週三,州長Gavin Newsom簽署CROWN Act成為法律。這項法律更新了反歧視法,使「種族」一詞包括「歷史上與種族相關的特徵」。

根據法案文本,禁止天然頭髮的工作場所著裝規範極大地影響到非裔美國人。該法案還說,這些政策更有可能阻止黑人求職者獲得就業,以及導致勞動力隊伍中黑人雇員受到懲罰。

法案作者參議員Holly Mitchell說,新法律承認非洲裔美國人天然頭髮是一種永恆不變的特徵。根據這項法律,發綹、發卷和髮辮等髮型被認為是一個受保護階級的特徵。

去年,16歲新澤西摔跤手Andrew Johnson在參加比賽時,一名裁判要求她要麼放棄比賽、要麼剪掉她的長髮綹。Newsom說,正是這一事件引起了數百萬美國人的關注。

Mitchell說,2010年第一次競選公職時,她就知道她的發綹會被視為一種社會和政治表態。她說,現在,10年後,她正利用自己的經歷推動天然頭髮運動。

這項法案是在前加州州長Earl Warren辦公桌上簽署的。Warren以撰寫具有里程碑意義Brown v. Board of Education案的多數意見而聞名,該案裁定公立學校種族隔離違憲。

「法案很大一部分意義是教育人們,」Newsom說,「你必須改變文化,而不僅僅是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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