哩程稅比燃料稅更公平

2016年7月1日,五千名志願者參加了加州交通部,晚了鄰州近十年的一項車輛使用稅收實驗,就是不再隨油徵收燃料稅,而是根據車輛行駛哩程數來算稅金,因為有一個最簡單的邏輯在這裡,使用道路的是在上面跑的車輛,與車輛用什麼燃料來跑是八竿子扯不上干係,所以過去一直靠燃料稅來支撐道路養護經費是說不通的,何況這個稅已因造車技術進步而越收越少。

奧勒岡州早於2006年就有這個概念,並做了個車輛哩程稅(Vehicle Mile Traveled tax)試點計畫《奧勒岡州道路使用者費用概念與試點計畫》(The Oregon Road User Fee Concept and Pilot Program),內容稱燃料稅只是個「近乎完美的稅」,因為它可收大量稅、容易付、容易收、方便執行、很難逃稅、保護隱私與對企業負擔最低等優點,但缺點是稅收在減少,且關鍵是與公路體系無關,提出來的解決方案就是哩程稅。

 

2013年該州通過的SB-810法,正式定出每哩1.5分錢的稅率,成為全美第一個實施燃料稅外的道路使用者收稅方案的州;2015年7月1日該州交通部下的哩程稅執行單位OReGO正式上線;2017年4月發表第一年的試收報告,從2015年6月1日至2016年12月31日,包含自願者在內總共有2418輛車參與,其中22+ MPG省油車的數量遠高於耗油車,還包括了15輛電動車與一百多輛的油電車。這些少繳甚至不用繳燃料稅的車,採哩程稅絕對划不來,但州民意識讓他們即使多花些稅金,也要讓州推動這更公平合理的稅法,重要的成就則是驗證道路使用收費(Road Usage Charging, RUC)可以市場化,而這是造車技術進步副作用下的重大課題。

 

RUC已成一種共識,結合西部十四州交通部的自願性組織RUC West於2013年成立,加州隔年便立法通過創建一個技術諮詢委員會,研究哩程稅並設計一個實驗計畫。開頭所說五千人參加的實驗,就是加州終於也感覺燃料稅趕不上道路養護所需而催生出的《加州道路收費試點計畫》(California Road Charge Pilot Program),執行到2017年3月,成功完成加州史上類似計畫中最大的測試。

 

不同於奧勒岡州的分區計費法,加州採用六種哩程計算方式,分別是:一、時間許可證:駕駛人「購買」特定時間內,在加州道路不限哩程數的許可證;二、哩程許可證:駕駛人預估使用加州道路距離,「購買」一定的哩程數;三、哩程表計費:駕駛人根據手動哩程表讀數定期來「付費」;四、插件式裝置:裝置插入車內然後回報哩程數,還可選擇位置資料蒐集;五、智能手機應用程式:利用智能手機應用程式來回報哩程數,也可選擇位置資料蒐集;六、車輛GPS技術:利用車輛內建位置資訊技術來回報哩程數。

 

可見加州雖晚奧勒岡州十年,但操作技術上成熟許多,考量的點也比較多元,因為參加測試者不只加州本地人,交通部也邀請了外州的人參與,要知道外地訪客如何因應加州的新道路使用費。報名參加者近八千人,遠超過計畫設定的人數,起步雖晚,州民的意識卻早已跟上時代。至於為何有多達六種計費方式,除了考量道路使用者不同背景外,最主要的點還是落在隱私權,交通部發言人Vanessa Wiseman說:「當我們開始設計這試點計畫時,我們就試圖把隱私充實進去,因為詐欺會是一個大問題,這也就是為何我們要研究這麼多不同計費方式與方法的原因。」

 

加州人多車多,過去根本不會有缺燃料稅金去修補道路的問題,如今與奧勒岡州一樣面臨省油車與電動車的「威脅」,即使再加燃料稅也趕不上用路的耗損,交通部資料顯示,燃料稅已從2004-05會計年度的33.6億元,或經通貨膨脹後等同於2015年的41.3億元,下降到2014-15年的30.5億元,預估到2030年,將因車輛動力大革命而少掉一半,所以錢才是道路使用稅金革命的主幹,走多少付多少的公平性倒成了收不到錢的枝端末節。其實,保證收得到稅金的方式可以參考中華民國的燃料稅收法,按車輛引擎公升數分段徵收,不管你開長開短,或車輛省油耗油,就算買來放家裡當裝飾,也照樣繳相同的燃料稅,真是對政府來說最便宜行事的收稅方式,但公平合理嗎?加州人願意嗎?所以哩程稅徵收技術再困難,還是應該要朝這正確方向駛去。

 

記者 Pegasus J. Juan

Leave a Reply

This site uses Akismet to reduce spam. Learn how your comment data is process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