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CC投訴新規將直接轉給被投訴公司處理

全國最高電信與有線電視管理機關FCC,於7月12日投票通過修改消費者投訴管理辦法,包括刪除指向FCC主動參與所謂的「非正式」消費者投訴之語言。那些投訴通常被消費者用於通報電信公司帳單或隱私問題,或者廣播和電視上的猥褻言行。

這項修訂是在FCC正式投訴流程進行更廣泛修改之後進行的,那是一項要花$225,單獨像法院訴訟一樣的程序,用於解決涉嫌違反FCC規定的行為。

FCC主席Ajit Pai稱,修改是為了「精簡」FCC法規手冊。但批評人士表示,這一決定將削弱FCC在保護消費者方面的作用,該會每月處理兩萬五千件消費者非正式投訴。FCC通常會審查這些投訴,然後代表消費者與被投訴公司接洽,以幫忙解決投訴內容。

通過的新規確實保留了這樣的語言,說該會可能直接將消費者投訴轉給有關公司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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